《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应安全放空。安全放空应满足本规范第 5.5.11

条的规定。 2

安全阀出口接入管道或容器的理由如下: 1 )

可燃气体如就地排放,既不安全,又污染周围环境。 2 )

延迟焦化装置的焦炭塔、减粘裂化装置的反应塔等的高温可燃介质泄放后可能

立即燃烧,因此,泄放时需排至专门设备并紧急冷却。 3 )

氢气在室内泄放可能发生爆炸事故,大量氢气泄放排至火炬,少量氢气泄放应

接至压缩机厂房外的上空,以便于气体扩散。 4 )

安全阀出口的放空管可不设阻火器。 5 )

当可燃气体安全阀泄放有可能携带少量可燃液体时,可不增加气液分离设施(如

旋风分离器)。 6

)大量可燃液体的泄放管,一般先接入储罐回收或者排入带加热设施的储罐、气

化器或分液罐,这些设备宜远离工艺设备密集区,经气化或分液后再去火炬系统,以尽量

减少液体的排放量。 5.5.5

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

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 [ 条文说明 ]

有压力的聚合反应器或类似压力设备内的液体物料中,有的含有固体淤浆液

或悬浮液,有的是高粘度和易凝固的可燃液体,有的物料易自聚 ,

在正常情况下会堵塞安全

阀,导致在超压事故时安全阀超过定压而不能开启。根据调查,有些引进装置的设备,在

安全阀前安装爆破片,或者用惰性气体或蒸汽吹扫。对于易凝物料设备上的安全阀应采取 第 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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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保温措施或带有保温套的安全阀。 5.5.6

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 B 、乙 A

类液体管道

应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 条文说明 ]

对轻质油品而言,一般封闭管段的液体接近或达到其闪点时,每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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