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部工作台账拟定稿 - 图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应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不得激化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故意伤害劳调员或对方当事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区第二十条:本规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IT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解释。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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