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原检测机构 C.上级检测机构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解析】:本题属程序型考题
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参见教材P263.
45.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是( )。 A.当事人必须采用示范文本 B.采用示范文本是 C.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参考 D.不采用示范文本 【答案】:C
【解析】:本题属理解型考题
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即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同当事人是否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无直接关系。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但无法律强制性,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参见教材P124.
46.关于施工合同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 B.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 C.施工合同客体是工程 D.施工合同是有偿合同 【答案】:C
【解析】:本题属分类型考题
施工合同的客体要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来确定,可以是工程项目本身,也可以是劳务服务。此题选用排除法,根据施工合同的内容可以确定施工合同属双务合
同、要式合同和有偿合同,故此题答案为C。参见教材P106 本题超纲。
47.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 )。 A.撤回投标 B.提高投标保证金额 C.撤销投标 D.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答案】:D
【解析】: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参见教材P81。
48.某工地施工扬尘严重,市环保局接到群从举报并进行查实后,依法判其做出停工整改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施工企业认为处罚过高,向( )申请行政复议。
A.市环保局 B.省建设厅 C.市人民政府 D.省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主体型考题
对于行政复议,应当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如“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参见教材P335.
49.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是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倍的工资。 A.1.5 B.2 C.3 D.4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数字型考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参见教材P144.
50.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A.签约时的签约地 B.履约时的签约地 C.履约时的项目所在地 D.签约时的项目所在地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理解型考题
《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参见教材P110.
51.某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甲公司借用乙公司资质证书承揽工程,获得中标,但甲承揽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给建设单位造成了损失。关于该合同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与乙属于联合体投标
C.实际施工并造成损失的是甲,与乙无关 D.投标人是乙,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属关系型考题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见教材P100.
52.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 )承担举证责任。 A.职工 B.鉴定机构 C.劳动部门 D.用人单位 【答案】:D
【解析】:本题属主体型考题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
证责任。参见教材P224.
53.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参与投标,并都委托了丙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甲、乙的行为属于( )。 A.联合投标 B.合法投标 C.串通投标 D.独立投标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主体型考题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串通投标。参见教材P84.
54.下列单位中,属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主体的是( )。 A.质量检测站 B.项目咨询单位 C.监理单位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主体型考题
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参见教材P278.
55.关于租赁合同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租赁合同是单务合同
B.租赁合同成立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C.出租方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 D.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 【答案】:D
【解析】:本题属理解型考题
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不转让其所有权。参见教材P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