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历史概述

夷狄,二是諸侯對周天子,三是諸侯對諸侯。齊桓公穩定了國內的局勢後,便積極開展對外活動。他首先拉攏宋、魯兩國,接著把鄭國也爭取到自己的勢力範圍之內。這時,戎狄勢力很盛,對華夏族的一些小國有極大的威脅。魯閔西元年(西元前661 年),狄伐邢(今河北邢臺),前660 年,狄又破衛(今河南淇縣),衛人連夜棄城而逃,逃過黃河的只剩七百三十人。桓公把他們和共邑(今河南輝縣)、滕邑的人集中在衛國曹邑(今河南滑縣西南),總共只有五千人。齊於是出兵救邢存衛,遷邢於夷儀(今山東聊城),遷衛於楚丘(今河南滑縣),這就是《左傳》閔公二年所說的“邢遷如歸,衛國忘亡”。在狄人伐邢的戰爭爆發時,管仲極力諫言,明辯華夷,促齊出兵相救,說:“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宴安酖毒,不可懷也。《詩》雲:‘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左傳》閔西元年)。在古代,各族之間的鬥爭是一種存亡的大事,而當時華夏族內的利害衝突,減弱了其對戎狄的抵抗力量。面對這種危機,管仲提出了“同惡相恤”和“諸夏親昵“的號召,使齊國聯合了華夏各國,擊退了戎狄的進攻,把一些小國從戎狄的蹂躪下拯救出來,從而提高了齊國在中原的威信。 南方的楚國,從考古資料中可以看到,她的文化以湖北江漢平原為中心,北到河南南部,東到安徽中部,南達湖南的資興、郴縣一帶。其國都初在丹陽(今河南淅川縣),1978 年到1979 年在淅川縣丹水下寺發現了一批春秋中期的楚國貴族墓葬。在下寺東北不遠處有一座長九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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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寬四百米的古城龍城,可能就是楚國的初期都城丹陽。楚文王元年(西元前689 年)遷都到郢(今湖北江陵縣紀南城),其古城遺址比丹陽龍城規模宏大,東西長九裏,南北寬七裏,面積達四十八平方裏。楚在周初,本己不弱,休養生息近四百年,積蓄了雄厚的力量。楚國西部的群蠻、百濮、盧戎都被她征服,淮水流域的舒(在今安徽舒城)、六(在今安徽六安)、寥(在今安徽霍邱)和舒鳩、舒庸等也都先後為楚所滅。比較強大的徐(在今安徽泗縣)也服屬了楚。周朝封於漢水以北的“漢陽諸姬,楚實盡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所以,周平王東遷後就於申、呂、許佈防,以阻楚國北侵。但是,楚文王時,楚滅了申、息、鄧諸國,攻入曹國,伐黃和鄭,其勢力逐漸向黃河流域擴展。這時,由於齊國開始強大,所以一向臣屬於楚的江、黃等小國轉向於齊。楚當然不會善罷甘休,於是連年伐鄭,以此對齊施加壓力。魯僖公四年(西元前656 年),齊桓公率齊、朱、陳、衛、許、曹、魯等國軍隊攻伐追隨於楚國的蔡國,蔡潰敗,齊於是伐楚。當時楚也很強,而且不肯向齊示弱。最後,雙方結盟於召陵(今河南邱城)。齊國這次雖然未能把楚國壓服,但是還是暫時擋住了楚國北進的勢頭。

齊桓公在召陵與楚結盟後,事實上楚國承認了齊在中原的霸主地位。齊桓公安定了周王室後,為了鞏固這一勝利,魯僖公九年(西元前651 年)在葵丘(在今河南蘭考、民權縣境)召集魯、宋、衛、鄭、曹等國開會,周襄王也派周公宰孔參加,賞賜祭肉給桓公,並且附帶一個命令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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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自卑勞,實謂爾伯舅無下拜,”而管仲卻跟著說:“為君不君,為臣不臣,亂之本也”(均見《國語·齊語》)。君之為君,臣之為臣,就是據禮而有的,如果齊桓公不尊守禮的規定,使天子不尊,諸侯也就可以效尤,也不尊守禮,那麼桓公的地位也就難保了。無怪桓公聞管仲之言而懼,結果還是下拜接受祭肉。桓公尊王,諸侯也得尊王,因此桓公才能“挾天子以令諸侯”。所以《國語·齊語》說:“諸侯稱順”。通過這次盟會,齊桓公遂成為中原霸主。霸者,亦作伯,《一切經音義》卷二引賈逵曰:“霸,把也,言把持諸侯之權也。”

在“南夷與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公羊傳》僖公四年)之際,霸者之出,則是一件大事。但是,霸者的本義卻不僅止於抵抗北方戎狄和南方的楚國。齊桓公霸政的根本精神,主要在於維護過去的邦國制度,也即為了防止諸侯國內部矛盾和危機的發生。魯僖公三年(西元前657 年)陽穀之會時,《公羊傳》僖公三年記載桓公之言曰:“無障穀,無貯粟,無易樹子(《穀梁傳》僖公九年傳,範注雲:“樹子,嫡子。”),無以妾為妻”,障穀或以鄰國為壑,或斷鄰國的水源,貯粟,則不通有無最易危害邦國的安全和存亡。那時國小,一水可能流過數國,上游國家障穀,下游國家便要斷絕水源;反之,上游國家便要積水,都足以影響生產。《戰國策·東周》的“東周欲為稻,西周不下水,東周患之”,便是障穀的具體說明。由於國小,一有饑荒則非求助於鄰國不可,鄰國不救,便會有舉國無炊的危險。齊桓公為了維繫邦國的存在,所以首先提到“無障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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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貯粟”,因為這是關係到民生的基本要政。至於廢嫡立妾都與西周邦國禮法不合,這是內亂的重要因素,因而不得不加以禁止。所以六年後的葵丘之會,桓公“壹明天子之禁”時,又重複“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均見《穀梁傳》僖公九年)。三百年後,孟子述“五霸,桓公為盛”(《孟子·告子下》)時,條舉葵丘之盟的五項命令,與《公羊》、《穀梁》皆合,這才是齊桓霸政精神之所在。所以,桓公身死,齊侵魯,魯使展喜犒師,答以不恐之故也說:“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左傳》僖公二十六年)。桓公糾合諸侯是要繼承和發揮諸侯子孫“世世無相害”的傳統。只是周成王的盟誓,由於東周以後天子衰弱,這個禁令也只有由諸侯來“壹明”了。《左傳》襄公十一年範宣子主盟時所說的:“載書曰:凡我同盟,毋蘊年,毋雍利,毋保奸,毋留慝”,大概也是繼承了霸政精神,承襲齊桓而來。

管仲相桓公後,以其本身的才智,應當時的客觀條件,以“尊王攘夷”的口號,把黃河中游的諸侯國聯合起來,北禦戎狄,南制強楚,扭轉了“南夷”、“北狄”交伐中原的危機形勢,保衛了比較進步的中原文化。所以,孔子曾讚揚管仲的功績說:“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論語·憲問》)。管仲在一定程度上重視社會現實,“慎用其六柄”和“畏威如疾”,開始了國君的集權和權威的提高以及重視工商業的發展,不僅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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