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8.附则:

8.1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2).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4).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5).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6).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7).易燃液体: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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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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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总平面图及危废仓库位置

附件2:部分应急救援电话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机关名 公司生技部 门卫24小时值守 清流县消防大队 清流县嵩溪镇派出所 清流县医院急救电话 清流县环保局 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清流县安监局 电话号码 8700119 8700161 119 110 120 13338242807 13067008667 532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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