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 企业拥有的技术积累储备 10 全部有效专利数 发明专利数 企业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数 企业拥有省(市)名牌产品数 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产 出 技术与 效 创新益 产出 16 ——其中: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数 当年申请专利数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4 1 1 4 3 3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10 >3 >3 >2 ≥1 ≥1 3 1 3 2 1 % 项 项 个 个 >10 ≥3 ≥2 ≥1 ≥1 ——其中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产 出 技术与 效 创新益 效益 25 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科技论文数 技术创新提案数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 10 10 3 1 1 % % 万美元 >20 >15 >0 >3 >8 加分 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技术中心在≤5 ≤2 ≤3 项 个 个 海外建立开发设计机构情况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 扣分 企业经营亏损 ≤3 万元 二、行业系数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行业 航空 电子 轻工Ⅰ 轻工Ⅱ 船舶 化工 机械 医药 冶金 纺织 建材 有色 铁道 石化 占产品销售收入的 比重 0.8 0.6 0.6 1.0 0.8 1.2 1.0 0.8 1.2 1.0 1.0 1.0 1.2 3.0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 比重 0.6 0.4 0.4 1.0 0.4 1.0 0.6 0.8 1.4 1.0 0.8 1.4 0.6 1.2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 比重 0.6 0.4 0.4 1.0 0.8 0.8 0.6 0.6 1.4 1.0 0.6 1.4 0.4 1.2 其他 有关说明:

3.0 1、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只作为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得出上述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3、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两项指标暂按满分的60%计算。 4、轻工Ⅰ为家电行业,轻工Ⅱ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L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2)、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3)。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三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L107-1、L017-2、L107-3)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对申请认定的企业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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