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施工、设计、政府、市场……各方 文件资料签收、登记 确认完善 资料是否完整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登记填写有关表格 项目总监 签 认 信息管理员 登记台帐 档案管理员 发文、归档 各 方
图9:组织协调控制程序
外部协调 监理方 协调相关事宜 政府各部门 提出相关事宜 业 主 提出协调 内部协调 施工单位 提 出 协调要求 监理方 1.提出协调要求 2.分析协调事项,调查相关情况,制订协调方案,实施协调 3.督促各方,落实协调 设计单位 提 出 协调要求 协调事项解决
说明:
1. 监理单位属于内部协调工作的中心,所有的指令均通过监理传达执行。 2. 业主的要求、指令只能通过监理下传。他虽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有合同关系,但不能直接向他们发号施令。
3. 施工单位对于图纸、技术、设计、价款等有关事宜,均要通过监理去审查、协调与组织。施工单位不得直接与业主或设计单位商定有关事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变更,可视为无效。在特殊情况下确定处理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
图10: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程序
承建方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协助业主办理市政、环保、保险等部门的有关手续 审查能否满足要求 总监签认,业主同意 调整修改方案、措施,加强管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实践过程定期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合格验收
4.2. 主要监理制度
我司为适应规范化管理的需要,按照JS09002的程序规定,并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条例的规定,全面制订了与监理业务有关的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制度包括:
1)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3)监理实施细则 4)项目管理工作规定
5)图纸会审制度及设计交底制度 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7)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8)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检制度 9)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0)技术复核制度
11)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12)工程签证制度 13)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4)旁站监理制度 15)工程协调例会制度 16)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17)巡视检查制度 18)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9)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20)合同管理制度 2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22)监理规划制度 23)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24)监理简报制度 25)监理月报制度 26)工程监理总结制度 27)档案管理制度 28)学习制度
29)职工请假制度及有关工作纪律的规定 30)保密工作的若干规定 31)文件收发管理工作规定
第5章 工程特点、难点及监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