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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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1)、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合同。

(3)、设计图纸(包括变更设计)。 (4)、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文件。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的验收。检 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一般按照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规定的划分方法和施工标段的实际情况确定,逐一统计、确定、 汇总,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单位工程报建设单位审定。 3、验收阶段参建各单位的主要工作

(1)、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各种验收记录表填好,由相应的负责人审核签认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3)、勘察设计单位按照验标的有关要求参加验收工作,对与勘察设 计质量有关的检验项目进行确认,如对主体结构的地质条件进行确 认、对需要检验的复合地基承载力进行确认等;参与重要的、特殊的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4)、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检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4、验收工作程序和组织

(1)、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对自检合格的检验批进行验收,按规定填写和签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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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按规定表格填写记录并签认。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本标段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分部工程的验收,按规定填写和签认验收记录。 (4)、单位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复核通过后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规定填写记录并签认验收记录。 (5)、如果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建设单位可邀请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5、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

A、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结果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混凝土、砂浆等强度评定进行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

B、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 (2)、检验批合格标准

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

B、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特殊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C、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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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A、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C、地基与基础、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A、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C、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D、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观感质量验收符合标准要求。

(6)、检验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行报检验收。

A、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B、检验批的试块、试件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以进行验收。

C、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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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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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施工过程中需要隐蔽的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挡墙、房

屋等各类地基基础工程,各类砼工程的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预埋件、各种地下管线等工程在隐蔽前,施工队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应核对设计图与地质情况是否相符,其结构尺寸,标高经测量复核符合要求,检查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与实际不符,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薄内,待改进后,重新检查签证,直到合格符合规定要求为止。特殊桥梁、重要涵洞及关键部位的验收,要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二、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监理工程师检查验

收签认,自行覆盖者,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队负责。

三、如监理工程师因故不在,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由施工队质

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作出记录,事后交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证。 四、桥涵地基经检查签证后应立即封闭,如发生地质变坏,应处理后,

重新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后,如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五、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施工队质检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

呈报指挥部解决,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六、隐蔽工程检查证,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岗位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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