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 图文

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序号 代码及名称 功能小区形状 坐 标 面积(km2) A—X:119.3296;Y:29.3163 Ⅲ2-10781A08 B—X: 119.3101;Y:29.2876 8 东风水库饮用水C—X: 119.3101;Y:29.2721 源保护生态环境D—X: 119.3295;Y:29.2856 5.19 功能小区 E—X: 119.3488;Y:29.2908 F—X: 119.3592;Y:29.3037 A—X:119.2862;Y:29.2871 Ⅲ2-10781A09 B—X: 119.2818;Y:29.2845 9 洪垄水库饮用水C—X: 119.2852;Y:29.2776 源保护生态环境D—X: 119.2885;Y:29.2768 0.66 功能小区 E—X: 119.2908;Y:29.2799 F—X: 119.2907;Y:29.2832 A—X:119.2379;Y:29.2208 Ⅲ2-10781A10 B—X: 119.2284;Y:29.2242 10 包坞自然保护生C—X: 119.2269;Y:29.2102 1.85 态环境功能小区 D—X: 119.2330;Y:29.2130 E—X: 119.2373;Y:29.2068 F—X: 119.2455;Y:29.2229 A—X:119.4611;Y:29.2152 Ⅲ2-10781A11 B—X: 119.4563;Y:29.1987 11 衢江兰溪饮用水C—X: 119.4480;Y:29.1776 源保护生态环境D—X: 119.4671;Y:29.2000 5.9 功能小区 E—X: 119.4969;Y:29.1937 F—X: 119.4719;Y:29.2037

第十八条 城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1A01)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主要包括梅江镇城头水库库区及集雨范围陆域,总面积18.59平方公里,正常库容110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30万吨。水库水质现状优良,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一级标准,合格率100%。

2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2)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山地25度以上的坡地一律退耕还林,强化封山

育林,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改善树种结构,提高集水区的水源涵养能力,杜绝乱砍乱伐现象的发生;

(3)城头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有城头、梅坑和岩下山3个村庄,加强生活污水的治理,实行库区生态移民,鼓励库区周边各村农民下山脱贫,从源

头上解决饮用水源安全;

(4)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管理,建立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十九条 大厦口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1A 02)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主要包括柏社乡石塘溪流域及集雨范围陆域,总面积49.63平方公里,无工业污染源,规划新建大厦口水库,作为兰溪市第二水厂水源地。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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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2)开展石塘溪流域综合治理;

(3)加强上游村庄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

第二十条 小西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1A03)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马涧镇鲍村,总面积1.06平方公里,水质状况总体优良。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2)加强生活污水的治理,加快?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

(3)通过封山育林,设立禁伐区,制作保护栏、保护牌。

第二十一条 芝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10781A07)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主要包括芝堰水库库区及上游集雨范围陆域,总面积31.81平方公里,为兰江支流甘溪上游,总体水质优良,个别理化指标有超标现象。总磷超标跟农田面源有关,浑浊度和总铅超标跟船只扰动和柴油泄露有关。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2)各有关村庄加强生活污水的治理,实行库区生态移民,鼓励库区周边各村农民下山脱贫,从源头上解决饮用水源安全;

(3)督促上游建德市境内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

(4)加强?白露山-芝堰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防止对水源地的环境污染;停止往返水库大坝和上游村庄之间的机动小客轮营运。

第二十二条 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10781A08)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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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该区域位于永昌街道境内,总面积5.19平方公里,水库库容为2140万立方,由金山头水库和火炉山水库组成,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和防洪,将作为永昌片区的工业用水水源地和生活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水质现状为III类。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饮用水源保护、水源涵养和洪水调蓄。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2)加强水库库区周边植被培育,防治水土流失。通过封山育林,设立禁伐区,制作保护栏、保护牌;

(3)抚育生态公益林,逐步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其各种生态服务功能。

第二十三条 洪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10781A09)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诸葛镇境内,总面积0.66平方公里,水库水质优良。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2)加强水库水产养殖管理,促进水库库面的珍珠养殖污染治理,逐步实施禁养;

(3)实施?千库保安?工程,修复水库病险,水库灌溉面积达到8万亩、防洪面积7千亩。

第二十四条 龙门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1A06)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马涧溪上游,总面积34.46平方公里,正常库容80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200万吨。水质现状优良,达到一级饮用水源标准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饮用水源保护、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依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饮用水源;

(2)各有关村庄加强生活污水的治理,实行库区生态移民,鼓励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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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周边各村农民下山脱贫,从源头上解决饮用水源安全;

(3)通过封山育林,设立禁伐区,制作保护栏、保护牌;

(4)抚育生态公益林,逐步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其各种生态服务功能。

第二十五条 衢江兰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10781A11)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三江交汇处,总面积5.9平方公里,为原兰溪市主要饮用水源地,由于水体污染,水质变劣,已丧失饮用水源功能。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划,该区域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远期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加强兰江航运流动源的污染治理,严禁从事剧毒危险品的运输;在兰江沿岸码头设臵残油、废油、含油污水、船舶垃圾等废弃物的接收处理设施;

(2)加强饮用水源地附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等单位的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加快水环境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理建设和应急预案建设,开展潜在污染源调查,建立饮用水源预警机制;

(3)开展两岸河道保洁整治和截污、清障、绿化工作,加快沿江防护林带建设和河流滩地的湿地保护和建设,改善兰江两岸生态环境。

第二十六条 水坑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1A04)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梅江镇西塘下村,东至大柜坞岗,南至义乌界,西至落后山岗、北至官山、荒田,总面积4.86平方公里。区内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和远期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均为二级,水环境质量执行Ⅱ类标准,保持森林覆盖率达到60%,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1)禁止一切与自然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防止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

(2)适当发展适生的重点树种,建立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加森林覆盖率;

(3)实行封山育林,设立禁伐区,制作保护栏、保护牌。

第二十七条 大丘田村渔尖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1A05)

1、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马涧镇大丘村水库东侧,属于龙门山脉,东至渔山尖山脊,南至山脊,西至水库、北农田,总面积0.56平方公里。区内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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