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性质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通过明确各类功能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和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条件等,实现对有限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目标。
第二条 规划目的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以生态环境承载力空间分布为基础,通过设臵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准入门槛,控制和改善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行为,达到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第三条 规划目标
根据兰溪市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生态环境要素特征、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全市划分为不同生态环境功能区,设臵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的环保准入门槛,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产业的调整方向以及区域环境管理的重点,为促进全市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环境管理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条 规划期限
基 准 年:2005年; 规划年限:2006 ~ 2020年; 近 期:2006 ~ 2010年; 中 远 期:2011 ~ 2020年。
第五条 规划范围
兰溪市整个行政区域,面积1310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4)《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6)《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
(7)《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 (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9)《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 (10)《金华生态市建设规划》; (11)《金衢丽产业带发展规划》;
(12)《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
(13)《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
(14)《兰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3-2020年);
(15)《兰溪市土地利用?十一五?时期及2020年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目标与布局研究》(2006-2020年);(16)《兰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16)《兰溪市总体规划》(2004-2025年); (17)兰溪市其他相关专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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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七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功能区为依据、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总量控制为手段,按照在新形势下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转变?的要求,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的角度,划定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和禁止准入区域,明确各区域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和产业进入要求,实现有限环境资源的有效调控,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八条 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对受破坏地区的治理和恢复。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2、统筹发展、重视协调的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和自然和谐为主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市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市域实际出发,根据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环保准入条件。
4、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国家级、省级规划的细化与落实,应突出可操作、易实践的特点,满足环境管理方式转变需要,为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区域发展的内部区位结构今后一个
时期仍将变迁,功能区划要分析这种变迁趋势,体现前瞻性。
5、与其它规划相协调、衔接的原则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其它相关规划尤其是兰溪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九条 规划成果
《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
《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说明》 《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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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
第十条 生态环境敏感性综合评价
选择水环境污染、地质灾害、酸雨敏感性三个因子进行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由于水环境污染敏感性特别重要,予以较高权重,赋权情况为:水环境污染0.5,酸雨0.25,地质灾害0.25,综合评价兰溪市生态环境敏感性,计算综合敏感性指数,分为极敏感、高度敏感、中度敏感、轻度敏感和一般地区5个等级。
极敏感区:主要分布在芝堰水库、城头水库、小西湖水库、东风水库、洪垄水库及其集雨区范围,黄店镇的东北部山区,柏社乡北部山区,马涧镇南部山区和灵洞乡东部山区。面积177.5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13.55%。
高度敏感区:主要在各街道、乡镇的山区、岗地等区域,金华江和衢江汇合处,面积546.6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41.72%。
中度敏感区:主要分布在上华街道南部,永昌街道、兰江街道、游埠镇、黄店镇、香溪镇、马涧镇、梅江镇的低丘荒坡地区。面积148.9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11.36%%。
轻度敏感区:主要为县域中部的兰江、甘溪、赤溪、游埠溪和梅溪水域,面积55.6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4.25%%。
一般地区:主要在县域的中部和梅江镇的中部地区,面积381.6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29.12%%。
第十一条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综合考虑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影响、
生态系统产品提供等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因子,并进行等权赋值计算综合重要性指数,分为极重要、中等重要、比较重要和一般地区4个等级。
极重要区:主要分布在芝堰水库、城头水库、小西湖水库、东风水库、洪垄水库,面积6.4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0.44%。
中等重要区:主要分布在富春江沿岸风景带、葛溪、松溪、青云浦沿岸、龙门山森林公园大部分、里山南部等区域,面积275.1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21.05%。
比较重要区:主要分布在女埠街道、黄店镇、马涧镇、梅江镇、柏社乡、灵洞乡、云山街道、永昌街道、诸葛镇和水亭乡的山岗高地以及兰江、梅溪、甘溪、赤溪、游埠溪等区域,面积774.5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59.11%
一般地区:主要分布在兰江街道、香溪镇、马涧镇、水亭乡、梅江镇的平原低丘地区,面积254.2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19.4 %。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归类原则
规划根据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归类原则:
1、禁止准入区(A类) 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含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含一、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绝对(核心)保护区以及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
2、限制准入区(B类)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或极重要、生态环境高度敏感或极敏感,对于维持区域乃至全省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地区。主要包括绝大部分农业、林业用地,以及在城镇体系规划与工业布局规划中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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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点进行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的乡镇。这些区域以生态保护、农业生产为主,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规模,禁止新上高污染工业项目。
3、重点准入区(C类) 生态环境敏感性为一般,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产业结构与布局相对合理、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经济功能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主要为在城镇体系和工业布局规划中需要进行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人口集聚),且现状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环境质量较好的区域。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达到功能区要求,且有较强的环境承载力。
4、优化准入区(D类) 生态环境敏感性为轻度或中等,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开发历史久、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深,产业结构与布局有待于优化、人口密集、环境容量小、人均自然资源拥有率低的地区。主要为现状开发密度较高,生态环境承载力正在减弱,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环境质量现状未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区域。该区是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的重点区域,其与重点准入区的主要区别是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第十三条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综合社会经济现状结构布局、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等分析与评价,衔接协调本地区现有的区划和规划,在区域生态环境功能总体定位指导下,按照?十一五计划?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依据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法和小区归类原则,提出本地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将兰溪市划分为29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11个、限制准入区6个、重点准入区6个和优化准入区6个。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的面积分别为154.57、983.17、72.77和99.49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80%、75.05%、5.56%和7.59%。
从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的空间分布特征来看:
禁止准入区有11个区块,以零散分布为主,主要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包括部分自然保护小区)等重要保护区域,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现强制性保护。
限制准入区由大面积成片的6个生态环境脆弱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组成。
重点准入区以小范围连片的6个环境容量相对充足、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区块组成。
优化准入区主要由6个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镇、工业园区和城镇工业功能区组成。
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代码与命名详见表1。
表1 兰溪市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代码与命名表
功能区 面积编 号 名 称 类 别 (km2) Ⅱ2-20781A01 城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59 Ⅱ2-20781A 02 大厦口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9.63 Ⅱ2-20781A03 小西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6 禁 Ⅱ2-20781A04 水坑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86 止 Ⅱ2-20781A05 大丘田村渔山尖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56 准 Ⅱ2-20781A06 龙门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4.46 入 Ⅲ2-10781A07 芝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81 区 Ⅲ2-10781A08 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19 Ⅲ2-10781A09 洪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66 Ⅲ2-10781A10 包坞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5 Ⅲ2-10781A11 衢江兰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9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