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城市总体规划 - 图文

☆冠县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表10-1: 交通设施近期建设项目库

序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项目名称 冠莘路 南环路东段 建设路北段 滨河路东段 文化路 兴华路 白杨路 永兴路 兴贸东路东段 冠州路北段 青年路 光明街中段 和平路北段 工业路北段 工业路南段 清泉路南段 团结路西段改造 规划A1路 规划A2路 规划A3路 项目内容及规模 长度6680米,红线宽度24米 长度1920米,红线宽度15米 长度1207米,红线宽度50米 长度1665米,红线宽度25米 长度1060米,红线宽度40米 长度2240米,红线宽度40米 长度6070米,红线宽度40米 长度2760米,红线宽度20米 长度1055米,红线宽度30米 长度1220米,红线宽度20米 长度4100米,红线宽度25米 长度1710米,红线宽度25米 长度760米,红线宽度30米 长度1210米,红线宽度30米 长度1240米,红线宽度30米 长度2100米,红线宽度25米 长度4210米,红线宽度35米 长度1260米,红线宽度20米 长度1270米,红线宽度40米 长度1260米,红线宽度25米 实施年限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6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6年前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2010年前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2010年前 2008年前 2010年前 2005年前 2008年前 备注 新东环 2005 团结路-北环 体育场路-清泉路 西环路-现状东环 2005年前完成振兴路-北环区段 暂定名

表10-2: 市政设施近期建设项目库

序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项目名称 新建三水厂 污水处理厂建设 城区电网改建 热电厂建设 天然气门站 垃圾处理场扩建 公共厕所 垃圾转运站 项目内容及规模 近期日供水能力2万m3 污水厂处理能力2万m3/日 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管网建设 控制70ha 每年建设不小于3座 每年建设不小于2座 实施年限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8年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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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3: 土地利用近期建设项目库

用地类型 序号 01 02 03 04 05 居住用地 06 07 08 09 10 11 01 02 03 商贸设施用地 04 05 06 07 文化娱乐设施 体育设施 01 01 01 教育科研设施 02 03 医疗设施用地 01 02 工业仓储用地 01 02 名称 白杨小区 新世纪小区 西苑小区 文化小区 教育新村 高三里村改造(北区) 高三里村改造(南区) 新区开发 新区开发 西街村改造 吕庄村改造 商贸用地 商贸用地 沿街商业 沿街商业 沿街商业 商贸用地 商贸用地 北部新区文化中心 县体育中心 武训高中分校 县职业中专 实验中学扩建 冠县第二人民医院 冠县人民医院 东北工业园区建设 新建仓储用地 内容及规模 白杨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北部,面积8.65ha 教育路东侧,振兴路北侧,面积8.91ha 西环路东侧,冠宜春路北侧,面积3.24ha 振兴路南侧,三干渠西侧,面积4.51ha 冠宜春路南侧,三干渠东侧,面积13.12ha 高三里村,面积7.12ha 高三里村、面积6.50ha 一干渠南、兴华路东、现东环以西、团结路北、面积13ha 团结路南、建设路东、清泉路西、团结路北、 面积25ha 团结路以北,体育场路以东,面积5.44ha 冠宜春路以南,教育路以东,面积4.54ha 火车站广场西侧,面积5.86ha 火车站广场东侧,面积8.8ha 红旗路北段,道路两侧,面积6.25ha 振兴路西段,道路北侧,面积0.6ha 工业路两侧,振兴路与白杨路之间,面积3.65ha 兴贸东路建设路东部商业,面积1.50ha 和平路中段,冠宜春路与兴贸东路之间,面积6.50ha 红旗路与白杨路交叉口东北部,占地面积7.0ha 占地13ha 实验中学北,文化路与兴华路之间,占地9.5ha 现状用地东侧 东环路与一干渠交叉口西南侧,占地2.0ha 改扩建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2005年前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2003-2010年 2003-2010年 实施年限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2008年前 2008年前 2010年前 2010年前 2010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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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4: 环境整治类近期建设项目库

用地类型 序号 01 02 城市公园 03 04 01 02 03 04 01 02 03 道路绿化 04 05 06 07 01 绿化广场 02 03 01 环境整治 02 03 带状文化公园 青年渠、一干渠交汇处西绿化 西北新区组团绿地 直隶村组团绿地 文教区组团绿地 工业区组团绿地 四环路 振兴路 冠宜春路 滨河路 红旗路 建设路 兴华路 振兴路广场 工业区行政广场 城西迎宾绿化广场 一干渠环境综合整治 三干渠环境综合整治 青年渠环境综合整治 名称 水上公园 生态公园 内容及规模 红旗路-柳林路-建设路-光明路,面积28ha, 以水、绿为主题的城区综合性公园 红旗路-南环路-清泉路,面积20ha, 田园式生态公园 三干渠振兴路-北环路区段,面积31.5ha, 滨水城市文化公园。 面积11.8ha 白杨路-青年路-三里街-教育路,面积10.2 ha,居住区级公共绿地 白杨路-兴华路-现东环路,面积10.2 ha,居住区级公共绿地 兴华路-现东环路-冠宜春路-兴贸东路,面积11.5 ha,居住区级公共绿地 开放型公共绿地 绿化种植 绿化种植 绿化种植 绿化种植 绿化种植 绿化种植 绿化种植 汽车站搬迁后建设,面积3.0ha,游憩、集会广场 面积2.0 ha,交通、游憩广场 面积5.0 ha,绿化、休闲广场 实施年限 2010年前 2005年前 2008年前 2010年前 2008年前 2010年前 2008年前 2010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08年前 2005年前 2008年前 2010年前 2005年前 2005年前 2010年前 居住区级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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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110条 城市远景发展方向

中心城市工业用地以向北发展、生活用地以向南发展为主 第111条 城市远景规模

城市远景发展规模:人口30-35万人,用地30-35km2。 第112条 城市远景空间结构及形态

城市远景控制范围包括中心城市及与之紧密联系的周围乡镇,形成“一城、两镇”的城市形态结构。 一城:冠县中心城区 两镇:东古城镇、贾镇 第113条 远景城镇规模

中心城市: 30-35万人 30—35平方公里 东古城镇: 4万人 4.6平方公里 贾 镇: 3万人 3.6平方公里

第十二章 城市建设准则 第一节 城市用地管理规定

第114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山林、河流、水库等均应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需要使用规划区内土地(包括地上、地下、水域),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严格按照“一书两证”制度执行,依法加强土地审批手续。

第115条 本规划按不同用地对城市整体利益与公众利益影响的重要程度,依据国家用地分类标准,将城市用地分为三类:即强制执行用地、控制引导用地、灵活选择用地。

第116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用地为强制执行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侵占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1、城市道路交通用地:城市主、次干路、桥涵、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场、铁路站场、公路等。 2、城市绿地及水面:风景名胜区、公园、小游园、绿化带、防护绿地、河流水面等。

3、市政设施用地: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环卫、殡葬、人防、消防、抗震、防洪等。 4、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青少年宫、体育场、医院、中学等。 5、文物古迹。

第117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用地为控制引导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内建设。

1、影响城市总体布局的大型公共设施:行政中心、商业金融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大专院校等。 2、大型 一、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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