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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专利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6)本案证据是否符合立案要求;
2、确定诉讼请求
1)停止侵害(适用于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的案件)
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适用于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的信誉造成损害的案件)
3)赔偿损失(适用于侵权并造成损害的案件)
3、收集和审查证据,包括:
1)证明原告专利权存在的证据,其中包括必须收集并提供专利证书;
-最近一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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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公告;
- 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图片;
- 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专利检索报告。
2)证明被告侵权事实的证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侵权产品,并提供统一专用发票,以证明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人专利保护范围;收集相关网页、广告、杂志及报刊等相关资料,以证明被告侵权行为存在。
3)证明原告所花费用及损失的存在与数额
-费用:包括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损失: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计算:
-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件作为损失赔偿额;
-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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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节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一至三倍合理确定。
4、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
从保护原告利益以及为防止被告毁灭证据角度来看,诉前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证据保全措施是较好的方式。具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5、申请保全的证据、财产包括:
1)关于被告侵权行为的证据;
2)关于被告获利情况的证据;
3)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
(三)作为被告代理律师
1、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参于诉讼,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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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2)审查当事人是否适格;
3)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4)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5)对被告实际是否存在侵权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初步的判断;
6)被告侵权的证据情况及数量,并结合证据对原告专利的稳定情作初步分析;
7)被告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
8)在综合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收集相关证据,考虑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以便在诉讼中申请法院中止案件审理。
2、作为被告律师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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