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教学设备(12分) 自评分 专家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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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技工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 09评分办法(满分12分) ①学校根据所设专业需求购置教学设备,配备的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边远贫困地区和特殊行业举办的技工学校,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200万元),达标记6分,每少30万元,扣 1分。 ②保证学生实习时1人1个工位,记3分,工位不足,酌情扣分。 ③常设专业教学设备基本配套记3分,教学设备不配套,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拟设专业的实习场所工位分布和实习实验设备清单。 ②学校实习实验设备资产的有效证明,包括采购合同、固定资产评估报告等。 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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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价:(注:包括已有的购置清单的实习设备) 评分( ) 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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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场所实习设备情况表
专业名称:
实习场所 名称 主要设备 (含配套)名称 此表可续.
数量 价值 先进性 完好情况 完好率(%) 工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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