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说,何先生的论证基础已经偏离了正确轨道。”最后非常绝然的说“何驽先生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分析了何驽的错误解读后王连成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否定H3403扁壶此前未被释读的文字为“易”和“尧”的观点,此字为“是”无疑。至于扁壶残破处的缺字,种种迹象表明极有可能就是“命”字。”
2007年6月,王连成在《陶寺扁壶“是”字的文字学补证》中从扁壶文字的特征和文献关联的角度论证了扁壶上的字不是两个而是三个:文[命]是(氏)。其中的“命”因为处于破损区域而剩部分轮廓。王连成认为:扁壶本身并不能说明陶寺就是尧舜之都,考古证据只是显示了陶寺作为都城曾经经过一个快速发展期,经过帝位交替到损毁消亡。说明陶寺并非仅是帝尧都城,而可能还是禹上下几代帝位的都城。禹谥号“文命氏”既是证明。也就是说王先生是用文献中禹的谥号为“文命氏”来推测扁壶朱书应是三个字的,“命”字看不到是因为扁壶已经破损。
笔者同意王连成先生对何驽先生的质疑和反驳,但是对于王先生把扁壶背面的符号释读为“是”是不赞同的,王先生这个推理的主观性比何驽先生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他没有进行深入的论证,只是仍然以甲骨文为比较对象进行定位的,草率的认为这个符号有些像后世“是”字的草写体就轻易的下了结论,这本身就站不住脚,因为在陶寺所处的龙山文化晚期是不存在什么草写体的。这样扁壶朱书就既不是“是文”也不是“文是”,更不是“氏”字的通假字“是”了。
王先生还通过文献证明陶寺遗址可能是禹上下几代帝位的都城。要知道按古史传说的顺序,禹的前边是尧舜,禹的后边是启与太康仲康,好像中国传说中的帝王都聚集在陶寺遗址一样,而大量考古证明中国新石器时代具有都城规模的何止陶寺一处,传说中的尧舜禹的遗迹在中国好多地方都有。一个扁壶朱书,一些有争议的文献是远远不能够证明陶寺遗址是五帝都城的观点的。况且解读背面朱书符号为“是”已经十万分的勉强了,再用通假释读为“氏”就愈发的捉襟见肘了。此外,根据扁壶前鼓后平,残破周边涂朱,文字书写位置相互对称的特点来看,无疑就是两个字,而没有三个字的可能。“文命氏”就只能是作者自己主观臆断的想当然了。
以上是王连成先生的释读,下边再说说魏文成先生的释读,需要说明的是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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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先生的释读不仅仅是对何驽先生一个人的,而是通过自己发明的反切拼音的文字理论对专家的破解(易、邑、尧、是)逐一提出质疑:(魏文成:《陶寺陶文的发现与被质疑的专家破解》2005年 尧文化网)
在分析冯时的释读时魏文成先生认为扁壶背面朱书符号“其实是与“邑”还是不同的,因为“邑”的古文字形虽然与朱书形似,但二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其表音表调差别更大,故非“邑”字。因为,上古时代不会有人专门在装水的扁陶壶的正面背面上,书写一个地名,以证明其产地的,顶天在其底部写上产地。故此,所谓的“文邑”地名之说是不能成立的。
在分析罗琨先生的释读时说“显然罗琨先生是根据“昜”的古字形作出的猜测。”从“昜”字的古字形的表音表调可知,“昜”字越古老的字形表音越明显,后世字形表音在逐步退化。因而,虽然朱书符号与“昜”形近,但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故非昜字。既不是“文昜”,也不是,“昜文”,更不会与“阴文”相对应的。
在分析何驽的观点时魏文成先生说:虽然背面朱书符号与“尧”有点形近的部份,但还是有极大区别的,尤其是表音表调更是差别极大,故非“尧”字。既不是“尧文”也不是“文尧”。因为,要作为陶寺时代的最高统治者唐尧,不会处于陶寺晚期接近夏朝的时期,也不会将自己的名字书写在装水的扁陶壶上,挂在自己的腰间奔波的。同时,唐尧还没有被称为“文尧”的历史记录以及与“文尧”同音的名称的记录。因此,也是不成立的。
在分析王连成的解读时魏文成先生认为:虽然背面朱符与“是”的行草书法字形形近,但“是”毕竟上面是“日”字,而朱书上面是○,而且不是同一时代的产物,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故非“是“字。既不是“是文”也不是“文是“。更不是“氏”字的通假字“是”,即不是王连成先生所说的:“文[命]是(氏)”。
通过对几位专家的分析讨论,魏文成得出自己的结论:几位专家的破解多为主观猜测而不知华夏文字除了“字”还有“文”这个概念,忽略了华夏文字是集象形、表音、表调、表意为一体的反切拼音文字这一规律的实际应用。纯属于从象形的角度与论证的需要出发的主观认知与猜测。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这主要是他们从字形近似的角度出发的判断,其实就是猜字,这个字像什么字的简单判断。其次就是从实用的角度出发,我认为这样就有用,我就往这方面靠,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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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我的佐证材料。这就难免加入专家自己的主观臆测,而缺乏科学的客观论证推理,因而遭到质疑就在所难免了。”
综上所述,这些专家学者的释读破译都是不可能成立。固然否定他人的释读反应了作者的独特视角和非凡见解,但是魏文成先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论证了别人的误读,却又陷入了自设的藩篱。作者站在历史文化和科学考古的高度振振有词的发表了自己的宣言:这个字的读音不解决,将会关系到一个更伟大的历史人物的历史记载的真实性的问题,以及这个历史人物所从事的一系列历史活动,及其历史记载的可考性与可靠性真实性的问题的解决。乃至整个陶寺文化遗址的一系列考古工作的定性的问题。因此,笔者当仁不让的来解决困扰考古学家文字学家历史学家们的这一疑难问题。
“关于陶寺毛笔朱书,可能会一直争论下去,甚至会一百年也不会有结果。但是笔者可以肯定地说:到笔者这里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用不着再争论了。”其最后结论竟然是““文”字和扁壶背面的那个所谓的符号实际上就是“文命”二字,亦即治水的大禹的名称。”至此我们看到魏文成先生的解读实际上是把扁壶背面的符号解读为“命”字了。这与王连成先生的推测性释读竟然奇迹般的殊途同归了,因为其根据无非还是借助文献《尚书·虞夏书·大禹谟》“大禹曰: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将文德教化传播到四海,恭敬地秉承尧舜二帝的教导)来证明而已,甚至还不如王连成先生很老练的把“命”说成是扁壶破损而丢失更能为自己增加辩护的砝码。所以把扁壶背面的符号释读为“命”只是魏先生的个人一己之见,在学术界是不会有任何赞同的,至少在笔者眼里目前是没有见到的。
把魏文成先生的结论先放下不说,单是魏先生的行文中就有多处笔者是不能够接受的。
其一魏先生在否定高炜的关于陶寺朱书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文字后认为“其实专家们也许还不太清楚,自八千年前的贾湖时代起,华夏文字就已经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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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专家学者们所谓的“象形符号”的陶文,其实就是华夏文字已经产生的明显标志”。其实魏先生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汉字产生的时间问题。其实贾湖遗址属于裴李岗文化遗存,在遗址中发现有在龟甲、牛肋骨、陶器等材料上刻画的符号,其中龟甲上的刻符是目前已知同类材料中最早的。(张居中:《贾湖遗址出土的龟甲和骨笛》,《华夏考古》1991年第2期)。在属于老观台文化的陕西临潼白家村遗址中发现7片刻画纹陶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临潼白家村》,巴蜀书社,1994年,第82-84页,图69、70.)裴李岗文化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距今7890-7040年(开封地区文管会:《河南新郑裴李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8年第2期),老官台文化也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距今8000-7000年。(北京大学考古教研室华县报告编写组:《华县、渭南古代遗址调查与试掘》,《考古学报》1980年第3期)。
由此可见,裴李岗文化的贾湖遗址比老官台文化要迟200年左右,尽管在考古学上的碳14测年有上下的浮动,但是这个考古时间已经告诉我们即使刻画符号算作文字的话,那么老官台的契刻陶符和贾湖的甲骨契刻符号也几乎是同时的,只不过是作者所要说的是张居正先生的贾湖“龟甲上的刻符是目前已知同类材料中最早的”,并不是华夏文字中唯一最早的文字,这是其一。其二,我们说文字是一种表音、表意、表调的综合性符号,而且文字是成系统出现的,即文字只有出现一种组合能够读出音调、表达一种明确意义时才称其为文字。新石器中期出现的单个的符号大多没有这样的功能,它们的内涵是我们后人要花费很大的心血,很长的时间来探究也未必能够说清楚的,不能一看到陶器和甲骨上有个像后世某个汉字就立即下结论,这样在学术上显的有些急迫和草率。魏先生在自己的文章中指责考古学家是主观臆测的猜字,可是自己却一头跌进又一次的猜字之中。退一步说,即使按魏先生的说法贾湖甲骨刻符是文字的话,但也绝不是成熟的文字。贾湖遗址在1983--1987年期间发掘了六次,在出土的14件甲骨和石器陶器上共发现16个刻画符号,后来发掘者将其整理为三类:具有原始文字性质类;符号类;数字类(河南省考古文物研究所:《舞阳贾湖》,1999年2月)。其中只有两片甲骨上有两个像甲骨文的符号,这两个符号尽管有一个和甲骨文的“目”看起来很相像,但只有一个,而且在龟甲的右下角,另外一块龟甲上的符号如同陶寺扁壶背面的符号一样,是目前无法正确释读的。魏先生非常果敢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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