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总规 - 图文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规划文本

工业交通型 6 旅游型 5 公安县:南平镇,藕池镇,黄山头镇,章庄铺镇 江陵县:滩桥镇,普济镇,熊河镇 沙市区:锣场镇,岑河镇 石首市:调关镇 松滋市:陈店镇 监利县:白螺镇 公安县:埠河镇 荆州区:川店镇 洪湖市:瞿家湾镇 石首市:小河口镇 松滋市:洈水镇 监利县:周老嘴镇

第二十八条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以荆州市中心城区为核心,沿长江南北两侧的高等级公路发展,形成 “一心、五轴、六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心: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即荆州市中心城区。

五轴:“两横三纵”五条城镇空间发展轴,其中“两横”分别为江北城镇发展主轴、江南城镇发展主轴; “三纵”是指市域东、中、西部沿重要交通道路形成的三条南北向城镇发展次轴。

六点:六个县(市)域综合功能节点,即市域三市三县的中心城区,形成带动县(市)域发展的中心城市。

第二十九条 重点城镇规划建设控制

(1)洪湖市中心城区(新堤街道办事处、滨湖街道办事处)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城区由新堤主城区以及金湾、滨湖、石码头三个组团组成,主城区优先向西发展,控制向北、向东扩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2)石首市中心城区(绣林街道办事处、笔架山街道办事处)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优化老城区,优先向南拓展城市空间,适当控制城区向东发展,限制城市向北发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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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松滋市中心城区(新江口镇)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以向西发展为主,适当向东、向南发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4)监利县中心城区(容城镇、红城乡)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城市生活居住区重点向东、向北发展,工业区向西发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5)公安县中心城区(斗湖堤镇、杨家厂镇)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沿江延伸、向东为主、适度南拓。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6)江陵县中心城区(郝穴镇)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重点向北发展,适度向东发展,限制向南发展。 建设用地标准: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100平方米。

第三节 市域产业布局规划

第三十条

产业发展总体战略

立足荆州现有资源与产业基础,以 “工业兴市”战略为导向,以产业链的拓展和产业集群建设为途径,不断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产业对接与联动发展,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化工、石油设备制造、电子、生物医药等产业及旅游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打造区域旅游品牌,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确立工业的主导地位、提升城市的现代服务功能,将荆州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和知名旅游目的地。

第三十一条 产业发展方向

(1)第一产业: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培育荆州农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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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产业: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化工、石油设备制造、电子等战略性产业,优化提升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森工造纸等基础配套产业,积极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潜力产业。

(3)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和商贸流通业,积极引进信息服务、金融、科研、中介、咨询、设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

第三十二条 产业空间布局

荆州市中心城区以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精细化工、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旅游、商贸为主导;洪湖市中心城区以水产品加工、石化装备制造、旅游为主导;石首市中心城区以精细化工、造纸、旅游为主导;松滋市中心城区以食品加工、纺织、化工、旅游为主导;监利县中心城区以食品加工、医药化工、旅游、商贸为主导;公安县中心城区以汽车零部件、塑料新材料、纺织、生物医药为主导;江陵县中心城区以农产品加工、能源、化工、机械、轻工纺织为主导。

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三条 总体发展目标

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为重点,加快对外交通主干线、长江中游区域性枢纽港建设,形成与国民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水陆空并举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将荆州建设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实现荆州市中心城区至其他县(市)级中心城市1.5小时可达。荆州市中心城区和全部县(市)级中心城市通一级以上公路,重点镇通二级公路,一般镇通三级公路。

第三十四条 发展战略

加强东西方向联系:加快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州段、荆州至监利一级公路、汉南至监利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高速公路等主干线路建设,全面提高市域范围内省道标准和宽度,加强与宜昌和武汉的联系。

实现南北方向对接:利用现有的荆襄高速公路,建设207国道荆州城区改线段、荆门——潜江——石首高速和一级公路、随岳高速公路、仙桃——洪湖——嘉鱼——咸宁高速公路、荆岳铁路,加强荆州市域南北方向联系。

加强枢纽建设:加强荆州港口、铁路客货运站等重大对外交通枢纽与配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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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市对外辐射通道,建成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完善交通网络:加强市域内部的交通网络建设,构建荆州市域快速通道,完善荆州市中心城区与各县市之间的交通联系,提高市域整体交通效率。

第三十五条 综合交通运输规划

整合各类交通资源,以长江水运为重点,积极发展水运,完善港口、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实现水铁(路)联运、水公(路)联运,提高综合交通运输能力。

水铁(路)联运:依托荆岳铁路,建设疏港铁路专用线,加强荆州港与沪汉蓉高速铁路客运站、荆岳铁路客货运站的客货联运,实现与岳阳港的联动发展。

水公(路)联运:依托宜黄高速公路(即沪渝高速公路湖北段,下同)、荆襄高速公路(即二广高速公路湖北段,下同)、随岳高速公路等“三横四纵”的高等级公路网络,联系荆州港沿长江的各个港区,建立与武汉、宜昌、襄阳、荆门、岳阳、常德等的水公(路)联运体系。

统筹兼顾市域范围内公路和城乡公路客运发展,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居民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三十六条 荆州港发展规划

(1)港口性质

荆州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荆州市及鄂中南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托,是湖北省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区域性枢纽。荆州港将发展成为以能源、矿建材料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旅游客运的综合性港口。

(2)港区划分

荆州港划分为盐卡、柳林、荆州旅游客运、观音寺、斗湖堤、李埠、弥市、学堂洲、关沮、埠河、郝穴、木沉渊、松滋口、绣林、容城、新堤、新滩等港区。

(3)总体规模

至2015年货物吞吐量2530万吨/年,集装箱量20万标箱/年,旅客吞吐量5万人次/年。至2020年货物吞吐量4010万吨/年,集装箱量40万标箱/年,旅客吞吐量6万人次/年。

(4)岸线布局规划

长江岸线规划按功能分为5大类,即港口岸线、自然生态岸线、船舶工业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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