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十三小学高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承 诺

四川万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一、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二、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三、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四、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五、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六、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6年10月27日

②承 诺

四川万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公司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我公司不存在本工程招标文件所列各项限制投标的情形。

3、我公司在此投标过程中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4、我公司在此投标过程中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将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退还。

5、我公司在此对本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6、我公司从未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特别是最近三年。

7、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8、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也不纳入报价的评审。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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