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民法学全真模拟试题四

资料仅供参考

10.C【解析】A、B两项所称职权是行政职权。而D项所指权利是一种管理权,也属职权。C项中的监护权是民法中与身份有关的权利。故选C。

11. A【解析】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她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未经她人同意,擅自公布她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她人隐私,致她人受到损害的,构成侵害隐私权。杂志社的行为并没有直接针对王某的身体,不构成侵害其生命权或健康权。据此,应选选项A。

12. C【解析】要约邀请是希望她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和她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因此C项符合要约的规定。

13.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6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14.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C项正确。

15.A【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能够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而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它权利:(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她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她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它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

资料仅供参考

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16.C【解析】财团法人是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以捐助的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如慈善基金会。因此C是正确答案。ABD三项均为社团法人。

17.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张三应请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是正确的。

18.A【解析】诉讼时效属于民法中的事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能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因为它具有法律强制性。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胜诉权,但并不消灭民事实体权利。当事人依然能够起诉。法律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另外,在人身关系范围内,对各种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BCD都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19.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她人管理事务。无因管理行为是事实行为,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虽然管理人有管理她人事务的意思,但这种意思不同于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它无须表示于外为她人知晓,且不包含效果意思,无因管理的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不以当事人的效果意思为必要。无因管理人既享有必要费用请求权,又负有为她人意思进行管理之义务。

20.A【解析】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产品尚未投入流通;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此题中只有 A所表述的不是免责事由。故选A。

21.D【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她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她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能够适当减轻她的民事责任。”

资料仅供参考

22.D【解析】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医院的赠与是公益事业性质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A错误。“不需要救护车”不是撤销的法定理由。故选项B错误。赠与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故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能够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故选D项。

23.A【解析】传达是指传达人传送表意人已确定的意思表示,传达人不为自己的意思表示。传达人传达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即表意人承担。故选A。

24。C【解析】乙之因此被狗咬,完全是由于甲用石头砸狗造成的,因此甲要承担责任向乙赔偿。故选C。

25.B【解析】添附财产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拆除的,能够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能够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以上说法只有B项不正确。故选B。

26.C【解析】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减轻或免除债务人的责任。若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受领迟延而发生费用增加或受到其它损害的,能够要求债权人予以赔偿。故选C。

27.A【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众多社会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既能够产生于合法行为,也能够产生于违法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D是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的。

28.D【解析】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在前者,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在后者,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

资料仅供参考

29.C【解析】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享的一种身份权,是基于身份而享有的权利。故选C。

30.A【解析】《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因此山羊应该归丙,同时丙要付给甲饲养山羊的费用。故选A。

二、判断题

31.×【解析】判定侵害名誉权是依据损害事实而不是损害行为。

32.√【解析】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民事责任的功能主要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当然,民事责任也执行惩罚的功能,具有惩罚的内容。由于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是平等性和财产性,这一特点在民事责任方面的表现就是补偿性。

33.×【解析】根据《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4.×【解析】“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中处于最高位阶的概念,具体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不合法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简称为法律行为。

35.×【解析】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36.√【解析】代位继承人既然代被代位继承人之位参加继承.则只能继承被代为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一份遗产。

37.×【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质押合同的成立。质押合同是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的就出质人的动产或权利移交质权人占有而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质权人处分质物或者权利并从其变价中优先受偿的协议。质押合同的成立因质权标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质权标的是动产的,根据《担保法》第64条的规定,质权于质物交付时起成立。质权标的是权利的,根据《担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