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城市总体规划 - 图文

第十三节 重要基础设施布局

第128条 区域与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布局

规划应按照相应规划和建设条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要基础设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预留设施建设走廊和控制安全防护范围,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建设的衔接,充分利

用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城市新区开发,有效促进旧城改造,稳步扩大城市容量,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服务水平。

规划凯里-麻江城市分片区布局垃圾处理场。其中凯里老城区的城市垃圾处理场位于老城东北角、320国道附近的老寨附近,凯里开发区、开怀、巴拉河、炉山等片区的垃圾建议集中处理,凯里开发区和下司片区的垃圾处理场位于舟溪镇的北侧白狮附近,开怀和巴拉河片区的垃圾处理场位于三棵树北面高冲附近,炉山片区的垃圾处理场位于洛帮村;麻江县城及碧波片区的垃圾处理场位于县城西部的白水桥,下司片垃圾处理场区结合凯里开发区布局,龙山-宣威片区的垃圾处理场位于虎场脚。

公益性公墓建设采用分散的布置形式,凯里市在老城区近期利用现有的二龙及郭家坪殡仪馆和公墓设施,在城市北面大坡附近规划大型公益性公墓;远期拆除二龙殡仪馆,新规划殡仪馆于舟溪的新光,占地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控制,同时在罗汉山东麓新建一处公益性公墓区,并在舟溪新光结合火葬场新建一处公益性公墓区。引导和发展经营性公墓区,与公益性公墓协调发展;麻江县在碧波设公墓,其他设施与凯里市共享。

规划选择在320国道沿线的卡勿附近布置危险品仓储设施。 第129条 城市蔬菜供应、禽肉禽蛋基地布局

规划在万潮、舟溪、三棵树、龙山等区域建成蔬菜、水果基地,同时在巴拉河、清水

江、羊昌河沿岸集中布置河谷反季节和优质蔬菜基地,发展优质高产的现代农业。

利用洗马河、清水江、羊昌河等河流及小型水库,建成淡水养殖基地。

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结合岩脚、桐木、营盘等的林业、草地畜牧业发展,发展禽肉禽蛋基地。

第十四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130条 规划原则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

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131条 规划构思

城市地下空间布局结构与地面空间有机结合,地下空间与地面空间结构一致、互补。规

划以单项地下工程为点,以城市各级中心地下空间为面,形成与地面空间结构相适应、以城

市各功能片区为相对独立空间单元的“组团——集群式”的布局结构。

第132条 空间布局

(一)各级中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引导

近期主要开发建设凯里老城区、开发区、炉山片区以及麻江县城的地下空间,以城市干道交叉口、街道节点、中高层公共建筑以及主要设施的地下人行过街设施、地下层停车场库、地下人防设施等建设,有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同时,结合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市场化运作,新建居住区、重要公共建筑及中高层建筑应有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并有利于地面空间的维护和设施的安全、小区的配套。

远期在近期的基础上,增加各片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成组合利用模式为主的地下空间总体利用模式。

(二)规划管理引导

针对缺乏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实际状况,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制定地下空间管理规定,从而实现未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有效引导、控制规划各级中心地下空间是由独立空间和串连空间两部分构成。

(1)独立空间

指以商业、文化、休闲等内容的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规划对独立空间周边100m范围和

竖向控制进行规划管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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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串连空间

是用于商业、文化、休闲等内容的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规划要求在各级中心规划范围新建公共建筑人防地下室,原则上不少于一层。规划对串连空间选址、空间建设、复合利用、与地铁站点设置方式、设防要求、出入口设置进行规划管理引导。

(3)专项规划引导

规划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地下道路交通系统、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规划、地下市政设施规划四个专项规划进行了管理引导。

第十五节 住房建设及保障规划

第133条 规划目标

到2015年实现人人享有住房,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0m2水平。 到2030年,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0m2水平,建筑品质普遍提高。 第134条 住房供需分析

到2015年,规划范围入口达到55万人左右,按照人均30m2的住房水平,住房总面积将达到1650.0万m2,在现状基础上新增800万m2,平均每年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110万m2。

从2016年到2030年的阶段,城市人口发展到160万人,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 m2水平,住房总建筑面积将达到6400万m2。在近期基础上新增4750万m2,平均每年新增住房需求量310万m2。

第135条 住房建设规划

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加强土地供应计划指标管理,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积极鼓励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开发建设,其建设总量不低于总开发量的70%,同时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坚持新增土地供应与存量土地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

第136条 政策性住房用地需求分析

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凯里-麻江城市居住用地40.23km2,按平均容积率为1.5左右计算,

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共有住房面积约为6000万m2。

按照居住建筑总量的20%供给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在规划期内需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17万套,计1200万m2,要求必须保证800ha居住用地供给。其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所占比例约为6:4。

第137条 政策性住房用地布局(强制性内容) (一)经济适用房

按照经济适用房占60%计算,所占面积约为720万m2,所需用地约为480ha左右。凯里市主要布局分为三块:其一布局于凯里老城区以东,靠近规划的工业用地;其二布局于开怀片

区的上马石附近;其三布局于开发区鸭塘凯(里)丹(寨)高速公路及南环线沿线。麻江县主要布局分为两块:其一为麻江县城以东,靠近规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龙山-宣威片区的现状宣威镇以南。

(二)廉租房

按照廉租房占40%计算,所占面积约为480万m2,所需用地约为320ha左右。凯里市主要布局分为两块:其一布局于开怀片区的西南角;其二布局于老城区现状棉纺厂以南。麻江县主要布局在下司片区以西,沿320国道沿线。

第138条 保障措施(强制性内容)

(一)在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建设标准和交易条件都应该加以严格规定,避免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进行商品房开发,使得经济适用房真正成为低收入阶层所享用。在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同时,应在商品房住宅开发中混合15-25%比例公共住宅的方式提供经济适用房,以小户型为主。

(二)在大力兴建廉租房的同时,应该对廉租房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保证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可以采取租房补贴的方式,对需要廉租房的住户进行补贴。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居民自己拿出收入的25-30%用于租房,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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