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汇总表
学校: (公 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姓名 号 别 性专业名称 推荐类别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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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关于推荐“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投票学生代表的说明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尊重广大设有水利类专业院校在校大学生的意见,“第二届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将由全国设有水利类专业院校的学生代表投票产生。现将学生代表推荐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 推荐单位和推荐对象。全国设有水利类专业的院校均有权进行推荐,推荐单位可以为被推荐对象所在学校,也可以为其所在院(系),原则上应推荐水利类专业的在校学生。
2. 推荐单位需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学生代表的推荐工作,被推荐对象要公平理智、积极快速的完成本次活动的投票工作。
3. 学生代表由推荐单位自行选拔,每所学校限5人。如未推荐,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4. 主办单位秘书处根据学校推荐情况,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投票学生代表名单。 5. 推荐单位需确保被推荐学生信息的真实有效,若在核实过程中不能联系到被推荐人,则取消该学生代表的相应权利。
6. 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报送至主办单位秘书处,电子版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寄达主办单位邮箱,纸质版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主办单位秘书处。
E-mail:zgsljyxh @163.com;
纸质版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教务处(210098); 联系人:路 云 电话:025-8378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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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学生代表信息汇总表
学校: (公 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学号 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E-mail 1 2 3 4 5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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