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检查
(1)科技发展计划下达后,项目课题组应制定具体的研究试验大纲和工作计划,落实经费和科研组织机构及人员。
(2)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课题组要特别注意项目研究的各阶段工作的纪录及其保存、保管。这些记录应包括(不仅限于)项目立项申报的各种记录和资料,项目立项的批复计划和合同、协议书,项目的实施大纲和工作计划,项目工艺设计方案(含检算资料)、及其论证过程记录,项目试验、检测的各种资料和记录、数据等,试验或施工的关键过程的声像资料或记录等,项目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和材料、劳力消耗记录等,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测算记录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和资料,要及时整理,形成阶段性的总结。要建立健全相关台帐。
(3)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由项目部总工负责技术资料的汇总和保管,如项目总工工作发生变动,应及时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4)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应对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对照合同规定研究内容及应达到的指标,检查实际完成研究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d)技术交流
项目部、工区项目部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技信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技术交流活动不仅是本项目的内部交流,还包括项目以外,如参加局的技术研讨及论文发布、交流会等,以及参加局外的所有专业会议等等。要建立技术交流会议报告制度,即参加各类学术专业会议后,要及时通报会议的情况,对会上交流的技术和经验,特别是会议的资料如论文集等,要做到资源共享,要能及时的在项目部得到学习和借鉴。
16.1.7 强化技术创新评价考核
指挥部(项目部)应制订相应的技术创新考核措施,明确考核的内容和指标,对技术创新工作及时进行评估考核,及时兑现奖罚。
科技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单位第一管理者、总工程师年度考核内容。 指挥部除接受局的管理考核以外,还接受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机构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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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QC小组攻关
16.2.1项目部成立QC小组管理活动领导小组,由指挥长/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副指挥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安质部、工程部、中心试验室、综合部等部长任组员。质量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注册登记、备案、协助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成果的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
16.2.2 QC小组建立并选择课题后,应向所在单位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负责部门注册登记。
a)项目部内部范围内成立的QC小组由安质部具体负责注册登记工作,项目部各部门可将QC小组注册登记表报安质部备案登记,同时由安质部建立注册登记汇总表,上报局安质部备案。
b)各工区项目部成立的QC小组上报各自上级单位(子/分公司安质部为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同时,要求各工区项目部要同时把QC小组注册登记表报局项目部安质部备案登记,为了避免项目部之间的课题出现简单重复,需经项目部QC小组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QC小组注册及课题登记表见附表一)。
16.2.3 QC小组活动选题要求及审查与批准 a) QC小组活动选题要求
各工区项目根据工作中需要改进、加强控制的情况选择相应的QC小组活动课题。
b) QC小组活动选题质量要求
选择的课题必须结合施工生产实际,有特点、有新意,避免选择一些目前技术工艺已经很成熟,不需要再重复研究的常规项目。
c) 项目部审查和批准
各工区项目部上报QC小组课题登记表后,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初步审查,然后报请项目部QC小组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作为选定课题,由项目部行文予以批准后执行。
16.2.4 项目部、工区项目部QC小组活动实施计划
a) 活动小组成立、登记、注册、审批阶段:在工程建设期内,每年1月初至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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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活动开展实施阶段:每年 2月至11月底。
c) 申报、评审和表彰阶段:每年从12月初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