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购土地、拆迁补偿等原始凭证的原件,交建设单位永久保存,施工(购地)单位保存复印件。
15.4竣工文件的整理
15.4.1竣工文件形成后,要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合理组卷,竣工文件整理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组卷时,应先区分专业,然后按单项工程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即盒),一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b)一个保管单位一般按施工资料、工程日志、竣工图三部分组成,并进行科技排序,文字在前,图纸在后。
c)组卷时,要考虑运营维修管辖区段,不是一个维修管辖区段的工程不能组在一起。
d)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给排水、铁路用地等专业的竣工文件,应将站与区间分别编制,正线与联络线也应分开组卷。
e)涵洞分别按区间组卷。
f)铁路用地资料,按市、县(区)为单位编制组卷,一般按国土部门报件类、补偿类、审批类、其他类组卷。
15.4.2竣工文件一般按施工资料、工程日志、竣工图三部分内容组卷。 15.4.3各单位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积累的文件材料、图纸经过加工整理组卷,组卷时要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先按专业,然后再按单项工程组卷。
15.5竣工文件的质量要求
15.5.1齐全完整。应归档的施工资料、图纸全部收齐,盖章齐全,具备法律效力。
15.5.2内容准确。所移交的竣工文件内容,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工程客观实际,如建交表、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检查证、各种原始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和各项技术数据翔实可靠;竣工图纸已按变更设计和施工洽商记录进行了修改,做到图物相符,施工里程已更换为竣工后的统一里程。
15.5.3系统配套。标段内各专业内容,一个单位工程内施工资料、图纸的各项内容应配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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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整洁美观。竣工文件材料装订整齐、美观,软封面及卷内目录填写清楚,字体工整,文面整洁。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双面蓝色复写纸书写和复印文件。图纸图幅标准、线条清晰、字体工整,反差良好、折叠规范统一。
15.5.5其他要求
a)竣工文件的所有文字、表格材料统一采用70g A4纸(297mm×210mm),文字、表格页边距统一采用上下边距23mm、左边距23mm、右边距20mm;质量验收记录表各栏字体和字号可参照《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中的文字表格形式,表格内容除验收与检查评定意见及签字外均可采用打印。统一采用部颁科技档案盒。成册的图纸按3号图幅尺寸装订,对折后放入盒内,其他图纸散装。
b)先期开工报告和变更设计通知单等已用A4纸不变,如不是A4纸大小最后组成时要进行折叠和裱糊成统一的A4纸大小。
c)开工报告只要上级批复的一页,其余附件不必归档。 15.6竣工文件的交接手续
15.6.1竣工文件编制十二份,在办理验收交接前,各工区项目部应编好已完工程全部竣工文件(包括征地资料)达到档案验收标准,经初验工作组审查确认齐全、完整、准确后,交接管单位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15.6.2文件交接时要按规定格式填写“文件清册和目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以备存查。
16 其它
16.1 工艺工法与技术创新
16.1.1 技术创新的目的和意义
技术创新是指以工程项目为依托,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目的,针对项目施工技术难点、关键技术,引进对工程项目、企业有实用价值的创新技术与研究成果,通过适用性试验研究或继续研究进行消化、吸收、应用、创新,改进原有施工、工艺、机具设备和管理方法,推广有应用前景、能够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安全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获取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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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 明确技术创新目标
技术创新要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宗旨,结合建设单位工程创优总体规划要求,满足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环保、进度控制的总体要求。
技术创新成果要通过局级评定,力争通过省部级鉴定,努力获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
加强工法的开发力度,技术创新成果要及时总结转化为工法。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工作中产生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配方、新产品等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16.1.3 技术创新组织机构
项目部要成立以指挥长/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技术创新领导小组,项目部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并主抓技术创新工作,组员由项目部其他领导和部室负责人、相关专家组成。项目部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日常的工作管理。
技术创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本管段的技术创新工作,对本项目施工的技术创新负责。
对重大科技项目,项目部要组建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科技项目的具体实施。必要时要聘任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项目技术咨询、技术研究路线制定和方案审查、成果总结审定等工作。
作业队应相应成立技术创新或科技攻关小组,承担具体的技术创新项目(或子项目)实施工作。
项目部的技术创新工作接受局、子/分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16.1.4项目部技术创新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a)编制本项目的技术创新计划,积极申请上级(包括局、建设单位、铁道部、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科技立项。
b)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发展计划,检查、分析和总结本项目的技术创新工作,上报各种报表和相关材料。
c)做好技术创新投入经费管理。编制科技经费投入预算,确定本项目科技经费投入额度。
d)组织科技成果材料申报,参与成果鉴定、评审或验收,协助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工法的评审、推荐上报及其他科技奖励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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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积极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施工生产力。 f)组织开展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做好技术信息管理工作。 16.1.5 技术创新实施
科技发展计划下达后,项目部及时组建科技项目课题组,承担相应的科技开发工作:
a)编制项目研究大纲;制定项目研究工作计划。
b)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调研项目实施环境、条件、要求,提出项目研究技术路线和方案。
c)开展项目施工工艺设计、试验、检测。 d)总结阶段性成果,推广应用和提高。 e)完成项目研究成果总结报告。
f)完成申报上级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审的相关材料。
g)提出工法开发计划和专利申请计划,上报局科技管理部门。
h)根据局科技管理部门的批复,进行工法开发,或在科技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专利的申请。
16.1.6 工作要点及方法 a)项目部技术创新计划编制 (1)计划的主要内容
技术创新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技术开发与创新、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推广“四新”成果,工法和专利的开发计划。
(2)上级计划的立项申报
项目部学习研究局、建设单位的相关政策和科技发展、质量创优规划和计划,分析本项目工程技术难点和特点,确定重点项目及其研究内容,选择符合局、建设单位科技发展方向和战略、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按上级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争取经费和工作支持。
b)签订科技合同
列入局科技发展计划、有科技经费补贴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与局科技管理部门签订科技合同。列入建设单位等上级部门计划的项目,也要按上级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签订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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