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危废管理应急分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合理处臵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迅速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及时调查取证和按规定进行后期处理,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即墨市环保局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分预案。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即墨市环保局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凡在即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处理行为,包括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适用本预案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事故现场人员发生死亡或者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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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严重后果的;
(二)事故现场周围的树木、农作物、花草或其它物品受到严重污染,发生大面积死亡或损害的;
(三)较大数量的固体废物散失且挥发蔓延,严重危及周围人群生命安全的;
(四)因固体废物不合理处臵,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五)其他突发性重大固体废物污染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危废管理应急分队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员:各监察中队队长 2、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2)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实施;
(3)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指挥、调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分队处理小组赶赴现场并开展工作;
(4)向即墨市环保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环境污染事故的处臵及调查情况。
(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分队处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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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小组(常设小组): 组长: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员:监察大队全体成员 2、处理小组职责:
(1)接到事故应急分队领导小组的指示或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及时赶赴污染事故发生现场,调查污染情况,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2)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提出合理的处臵措施,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处臵情况;
(3)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
(4)依法对造成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分队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分队后勤保障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全体成员 2、后勤保障小组职责:
(1)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上级指挥机构及指挥人员的联系报告方法,参与事故处理的其他部门的行动情况和能够给与处理小组的支援,并及时通知处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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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各应急车辆的日常保养,保证应急车辆的行车用油,确保发生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的运输保障;
(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分队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接受任务
分队后勤保障小组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立刻了解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队领导小组;分队领导小组通知就近的分队处理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并由分队后勤保障小组输送事故处臵和防护设备到事故现场。
(二)现场控制
分队处理小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展开现场调查,依法进行取证,做好现场勘验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合理处臵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
(三)及时上报
分队处理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和处臵情况报告分队领导小组,分队领导小组根据污染事故发展的动态,决定是否增调另一处理小组的人员、设备到现场增援,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市环保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四)污染跟踪
分队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向分队领导小组报告污染扩散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并根据事故现场发展情况和分队领导小组指示及时调整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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