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框架间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4.圆弧形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高度再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空花墙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四)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五)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六)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七)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砖地沟、明沟、砖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九)水泥砂浆板通风道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十)石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十一)石护坡、石台阶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二)石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石坡道按设计图示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四)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附表:砖基础大放脚增加断面计算表

??????????????????????????????? 砖基混凝土大放脚折加高度和增加断面表

折加高度(m) 放脚层数 1/2砖 等高 不等高 1砖 等高 不等高 1 1/2砖 2砖 增加断面 (m2)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0.01570.0157一 0.137 0.137 0.066 0.066 0.043 0.043 0.032 0.032 5 5 0.04720.0393二 0.411 0.342 0.197 0.164 0.129 0.108 0.096 0.08 5 8 0.0787 三 0.394 0.328 0.259 0.216 0.193 0.161 0.0945 5 四 0.656 0.525 0.432 0.345 0.321 0.253 0.1575 0.126 五 0.984 0.788 0.647 0.518 0.482 0.38 0.2363 0.189 六 1.378 1.083 0.906 0.712 0.672 0.53 0.3308 0.2599 七 1.838 1.444 1.208 0.949 0.9 0.707 0.441 0.3465 八 2.363 1.838 1.553 1.208 1.157 0.9 0.567 0.4411 九 2.953 2.297 1.942 1.51 1.447 1.125 0.7088 0.5513 十 3.61 2.789 2.372 1.834 1.768 1.366 0.8663 0.6694 第五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m3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件体积>0.1m3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形基础,肋的高度≤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形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形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1.5m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形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形基础、独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综

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基础、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人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梁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十字形、Z形、一字形等短肢剪力墙的单肢中心线长≤0.4m时,执行柱定额子目。

8.现浇混凝土结构板的坡度>10°时,应执行斜板定额子目,15°<板的坡度≤25°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板的坡度>25°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 9.现浇空心楼板执行混凝土板的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1。

10.劲性混凝土结构中现浇混凝土除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外,综合工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05;型钢骨架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11.现浇混凝土挑檐、天沟、雨篷、阳台与屋面板或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或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2.阳台、雨篷立板高度≤500mm时,其体积并入阳台、雨篷工程量内;立板高度>500mm时,执行栏板相应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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