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环境应急预案

(3)管理及操作环节危险预防措施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各生产、经营、储存单元,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生产单元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③对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资质,并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程;

④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加药间的安全管理。对罐区保管员加强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救援措施;

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按照要求穿工作服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操作加药设备时应戴橡胶手套、穿胶靴、戴口罩以及防护服;电气检修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等;对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应定期检测,以确保其有效性;

⑥运输危险化学品时,使用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司机、押运员持证上岗。装卸过程应做到轻装轻卸;运输漂白粉时要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⑦得知停电计划或发现临时停电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与供电部门及当地环保部门联系;

如属于计划停电,应保持停电信息与各污水泵站进行沟通,停电前,开启排水设备将管道内污水降至最低水平,以充分利用管网容积储水,送电后,立即开启水泵,通知泵站进水,恢复生产,同时,根据停电时间的长短及污水厂调节池、管网情况确定能够容纳停电期间入厂得污水,如不能,及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提高排水污水厂企业的排污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如临时停电,启动备用发电机组。

⑧当出现设备故障及大修而无备用设备或备用设备无法启用等情况时,要及时与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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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联系,确定大修时间,采取相关措施在大修期间存放污水,防止外排。在调节池与外排渠道间设置闸板,故障时及时关闭闸板,污水临时存放在调节池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污水重新提升至污水处理厂。同时,根据大修时间的长短、管网情况确定能否容纳大修期间入场的污水,如若不能则及时通知环保部门,提高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的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

⑨安排至少2工人24小时巡查,检查排洪、排水设施有无淤堵、坍塌、结构变形,污水处理厂构筑物时候出现泄漏、塌陷,检查排渗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⑩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汛期进厂污水的监控,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汛期前,应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雨季期间,加强对设施的日常检查,同时与气象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事故可能发生时,通过预先确定的报警方法及早采取措施;

(4)职业卫生环节危险预防措施

①加药间内存贮有危险化学品作业区,应有自来水冲洗设施,并配置事故柜和急救箱等防护设施;

②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药箱,装备必要的药品,发生小事故时能采取自救措施。

(5)其他危险环节预防措施

①为防止突然停电时给企业造成突发事件,企业应配备双电源或必要的临时发电装置(柴油发电机);

②各生产单元应配置应急照明装置; ③污水处理厂厂区应广泛植树种草。 6.3 预警分级指标

根据该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发生的部位、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应危险源分级内容,将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4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1级预警(特大突发环境事件)、2级预警(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级预警(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4级预警(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每级预警方式主要通过固定电话和手机迅速进行,然后随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会升级、降级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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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预警方式主要有警铃、电话、对讲机、广播。 6.4 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6.4.1预警发布 6.4.1.1一级预警

现场人员报告值班调度,调度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公司,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启动预案,依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通知相关机构协助应急救援。 6.4.1.2二级预警

现场人员或调度向安环部门报告,由安全或环保部门负责上报事故情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启动预案。 6.4.1.3三级预警

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值班调度并通知安环部门,部门负责人或调度视现场情况组织现场处置,安环部门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落实巡查、监控措施;如隐患未消除,应通知相关应急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6.4.1.4以上预警信息报告通知,遇非工作日时,通知值班调度和总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和有关人员。 6.4.2预警解除程序

6.4.2.1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条件消除或者不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由指挥部研究决定可解除预警后,由总指挥宣布预警解除。

6.4.2.2预警解除根据实际情况可口头发布或书面通知形式,发布对象为公司所有职员。 6.5 预警相应措施

本项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指的是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怎样在第一时间内将危险信息传送给企业所有人员和周边涉及人员,以及怎样准备及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将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

当项目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能够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必须要按照本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企业根据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及时上报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各部门应当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事故发生后首先按照指挥部的命令通过电话、警铃或广播通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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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人员,根据危险等级由对应的部门发布相应的预警通知:1级预警由县政府负责发布,2级预警由县建委负责发布,3级预警由本污水厂负责发布,4级预警由车间负责发布;

(3)抢险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现场负责人及监测人员根据事故变化动态和发展,监测结果,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危险情况;

(4)根据需要采取设置的措施疏散、撤离或转移者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5)在事故发生一定范围内根据需要迅速设立危险警示牌(或设置隔离带),禁止与事故无关人员进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6)及时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物资材料供应保障工作。

7 应急处置 7.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7.1.1一级预警启动条件

一级预警为已发生火灾爆炸和大面积泄漏事故,泄漏已流入水域或扩散到周边社区、企业;造成的泄漏公司已无能力进行控制,以及恐怖袭击已发生的事故或事件。 7.1.2二级预警启动条件

二级预警为已发生火灾和泄漏,在及短时间内可处置控制,未对周边企业、社区产生影响的事故以及获悉恐怖袭击事件即将发生信息时。 7.1.3三级预警启动条件

1、设备、设施严重故障,将会导致泄漏、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2、现场发现存在泄漏或火灾迹象的; 3、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发出警报;

4、遇雷雨、强台风、极端高温、汛涝等恶劣气候; 5、接到恐怖袭击恐吓电话或政府发面预防恐怖袭击通知时; 6、其他异常现象。 7.2信息报告

7.2.1项目内部报告程序

7.2.1.1事故发生时,一般情况下,按照逐级上报(员工上报班组长--班组长上报部门领导--部门领导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上报总指挥)。可根据具体情况直接越级汇报。 7.2.1.2启动应急预案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将情况报告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随时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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