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反欺诈工作总结

保险反欺诈工作总结

篇一:市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工作方案 **市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工作方案

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公安机关将在全国集中开展“破案会战”工作,20**年3月7日,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保监厅发20****号),对保险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监会、省保监局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有效遏制保险欺诈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切实提高保险欺诈违法犯罪防范控制能力,维护我市保险市场经营秩序,结合我市保险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以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的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为契机,各保险公司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保险欺诈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金融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稳定,营造良性、有序的市场经营氛围。 二、组织架构。

根据省保监局《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的通知》要求,成立**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由各会员单位

分管总经理组成,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任组长,聘请公安机关同志作为顾问。

工作站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日常性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副秘书长兼任,成员为市行业协会业务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同志和各保险公司相关责任人。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保险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把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作为阶段性的重要工作组织好、落实好,确保打击涉嫌保险犯罪工作打出成效,打出声威。各公司于6月10日前将工作小组成立以及落实“破案会战”工作的相关情况书面报行业协会。

(二)积极配合工作。各保险公司应当设立专职联络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的工作。一是对于保险从业人员或业外人员有明确违法事实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同时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和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办公室报送,积极主动与公安经侦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关注案件处理进展情况。二是对于涉嫌保险诈骗、证据尚待进一步核实的可疑案件,各保险公司应认真开展可疑案件线索筛查,收集整理辖内各分支机构报送的可疑案件线索,并进行初审。经初审后,向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办公室

报送可疑案件线索,应附可疑案件线索报告书、赔案卷宗并逐案填报《涉嫌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线索集中移送汇总表》、《涉嫌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线索明细表》(见附件);可疑案件较多的,可按赔案建档刻盘报送。

(三)完善协作机制。各保险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联络工作,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对各保险公司进行反保险欺诈工作加强指导;各保险公司对反保险欺诈工作积极配合,在打击保险欺诈工作中提供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公安机关办案。

(四)定期督查指导。**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将对各保险公司梳理案源、线索案件移送的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指导,总结当前工作的成效,部署下阶段的工作。督查指导的时间节点与公安机关“破案会战”时间节点同部署、同落实。 (五)加大宣传力度。协会将结合实际,利用和广电集团、报业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做好我市保险业“破案会战”宣传工作。各保险公司要对外公布反保险欺诈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指定专人负责电话、邮件的筛查和核实;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站等媒介,加强对“破案会战”工作的宣传,大力普及反保险欺诈知识,提高群众防范保险欺诈的警惕性;对典型欺诈案例,要坚决予以曝光,揭露欺诈骗局,鼓励社会公众检举和揭发身边发生的保险欺诈事件,

营造严厉惩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的舆论声势。

各保险公司应按月向“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办公室报告保险诈骗犯罪涉案线索移送情况,并填报《涉嫌保险诈骗犯罪线索集中移送汇总表》和《涉嫌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线索明细表》,报告时限为月后3个工作日内。各保险公司应在XX年8月底前将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的工作总结报 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8888888。 附件

一、《涉嫌保险诈骗犯罪线索集中移送汇总表》 二、《涉嫌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线索明细表》

**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一)涉嫌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线索集中移送汇总表 制表: 复核: 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篇二:保险业反欺诈. 如何在保险业中主动反欺诈?

XX-07-25 16:37:15 来源: 福布斯中文(上海)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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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行业,“欺诈”是一个令人恨之入骨,却又常常无可奈何的现象。据美国反欺诈联盟的估算,XX年美国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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