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三)任务

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合理配置”的原则,在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大连、厦门的543个县,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雨水情监测系统、预报预警系统,建立群测群防体系,使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基本覆盖有防洪任务的县。

建设内容主要有洪涝灾害调查评价,自动雨量站和自动水位站补充完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包括县级到乡镇的视频会商系统延伸等),配置监测预警设备(包括简易水位报警器、预警广播、简易雨量报警器、手摇报警器、铜锣等),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包括责任制体系完善,县、乡镇、村各级洪涝灾害防御预案,基层防汛责任人业务培训、宣传和演练),结合本地实际,配置县乡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提升防汛应对能力。

实施方案应附各项目县行政区划图和现有监测站点分布图(A4图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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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内容

(一)调查评价

在县域范围内,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调查易受外洪影响和低洼易涝威胁的村落分布及基本情况,评价洪涝灾害威胁程度,科学划定危险区,分别确定预警指标和阈值,为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安全转移人员提供基础支撑,并将调查评价成果逐级汇总到国家、省、市、县级监测预警平台。洪涝调查与分析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路线可参照《山洪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等相关技术文件,并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各省应明确各年度调查评价县安排的原则,统计各县基本情况,概述调查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

1、调查评价工作底图

根据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的工作经验,洪涝灾害调查评价统一采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底图制作的技术标准和成果,各省也可采用精度更高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遥感影像。

2、洪涝灾害调查

根据各地洪涝灾害现状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洪涝灾害基本情况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收集整理和充分利用已有的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洪水风险图编制等有关资料,开展内业资料的处理分析和现场调查,收集处理水文气象资料。

低洼易涝区调查:调查各自然村落、行政村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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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位置分布,调查受内涝威胁的区域(如历史淹没范围内的居民区)和历史灾害情况、淹没范围和水深及防治现状等。

外洪威胁区调查:调查各自然村落、行政村的基本情况和位置分布,调查受外洪威胁的区域(如历史淹没范围内的居民区)和历史灾害情况、淹没范围和水深及防治现状、现状防洪标准、灾害类型等,必要时对受外洪灾害威胁的沿河村落河道控制断面进行测量。

调查成果需满足危险区划定、现状防洪能力评价、预警指标分析等要求,为洪涝灾害分析评价提供依据。

3、洪涝灾害分析评价

针对易受外洪影响、低洼易涝等易灾村落,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洪涝灾害防治区暴雨洪水特性和社会经济情况,研究历史洪涝灾害情况,综合分析评价防治区自然村落、行政村和乡镇的防洪现状,划定洪涝灾害危险区,确定雨量、水位预警指标和阈值等。为洪涝灾害预警、预案编制、人员转移、临时安置、防灾意识普及、群测群防等工作进一步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4、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

各省洪涝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和成果应采用统一的工作底图和数据库标准,将调查评价成果逐级汇总到国家、省、市、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平台共用。

5、调查评价业务培训

省级要统一组织开展调查评价业务培训,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次数和人次),确定培训规模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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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动监测系统

根据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的需求,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雨情、水情、汛情监测系统,在共享水文、气象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建自动监测站点基础上,优化自动监测预警站网布局,补充监测预警站点。严格遵照相关水文规范和技术要求,统一通信规约、报汛制度,保证稳定性和可靠性,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确定本项目新建站点数量、技术方案,提出主要设备选型、技术指标和单价。

1、自动雨量站

在共享水文、气象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建自动雨量监测站点基础上,根据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的需求规划新建自动雨量监测站点。

2、自动水位站

在共享水文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建自动水位监测站点基础上,在洪水易发河段和低洼易涝区规划建设自动水位站。

3、图像视频站点

在受洪涝灾害影响较大的重点乡镇和村落、重要库塘堰坝等重点部位,适当部署图像(视频)监测站,实现信息共享。

(三)预警设施设备

在受洪涝威胁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配备必要的预警设施设备,包括简易水位报警器、无线预警广播、简易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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