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生态与管理
第一章 绪论
1. 森林火灾(Forest Fire)的概念及属性?与计划火烧有何异同? 森林火灾
(1)概念: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区的森林中和草地上自由蔓延和扩展,达到一定的面积,对森林生态系统及人类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地和草地起火。
(2)属性: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发展的的条件主要是森林可燃物、森林火源、火环境等,其影响因素
有自然原因(如可燃物的数量、状态、干湿程度、火险天气、雷击树木等), 也有人为因素(如人类的生产性用火、生活用火、纵火、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等)。 所以,森林火灾即属于自然灾害又属于人为灾害。
作为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发生和发展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们只有掌握其规律性,可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
作为人为灾害,我们可以通过行政、法律、教育等手段进行火源管理,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火灾扑救能力的提高可有效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 (3)与计划火烧的异同:
计划火烧,又称计划烧除、规定火烧和控制火烧:是指按照预定方案有计划地在指定地点或地段上,在人为控制下,为达到某种经营目的而对森林可燃物进行的火烧。
如果计划火烧经营森林为目的,则可称营林用火。
2. 什么是森林受害面积?什么是森林过火面积?2008年我国制定的森林火灾等级标准? (一)受害森林面积(hm2)
一般是指树木的30%以上被烧伤或烧死的林地面积。
但在实际应用中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常以过火面积代替受害面积。 但是,过火面积代替受害面积是不科学的 (二)森林过火面积(hm2)
火场面积 = 火灾总过火面积 = 森林过火面积 + 其它林地和草地的过火面积。 (三)2008年修订的森林火灾等级的划分标准
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重新修订通过《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条款所称“以上的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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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生态与管理
3. 森林防火(forest fire prevention)和林火管理(forest fire management)? (一)森林防火 是指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和阻止森林火灾蔓延的一系列的行政工作和专业技术措施。这个工作包括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森林火灾的控制两大方面。
①森林火灾的预防:森林防火灾的发生规律;火源管理;群众工作;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森林火灾预报等。
②森林火灾的控制:林火探测;森林防火通讯;航空灭火;地面灭火等各种扑救措施。 (二)林火管理 运用林火原理和火生态学的理论,着眼于火的两重性,为控制森林火灾,同时发挥火的效益而采取的一系列防火、灭火、用火措施。
4. 为什么说火是森林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生态因子?与一般生态因子有何不同? (一)火是重要生态因子(重要性) (二)火是特殊生态因子(特殊性) 1、火是一个重要的自然因素 1、火发生需要一定的条件 2、火是森林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生态因子 2、火发生具有偶然性和不连续性 3、火能引起其他生态因子的重新分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