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汇编(19个制度)

镜心学校小学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刁乃昆 成 员:王福爽 二、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安排学校(园)卫生工作,制定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负责班级日常卫生、校园环境卫生、学生宿舍卫生、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

3、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常见病、传染病疫情筛查、报告、防控及处置,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参加疫苗应急接种和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工作。

4、负责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5、负责安排、考核学生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培养学生卫生习惯。

6、负责制定具体的对相关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7、负责学校(园)卫生工作的对外宣传,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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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心学校小学部卫生工作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一、在校(园)长领导下负责卫生工作事务,定期召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和准备议事内容,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卫生工作的文件,研究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

二、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全面落实卫生工作责任制,把卫生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卫生工作责任书。

四、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防范工作,检查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各类卫生事故的发生。

五、组织开展卫生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做好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六、每学期开展一次针对传染病、学校卫生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预防演练,搞好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七、每期联合住校医生举办卫生知识讲座或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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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心学校小学部多部门联合监管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卫生执法大队、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联合监管工作,每年组织联合督查4次以上。

二、联合监管的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园)卫生监管的法律法规或工作部署。

2、完成学校(园)卫生监管联合督查工作。

3、检查、督导学校(园)卫生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落实。

4、根据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定期开展学校(园)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5、调查处理学校(园)卫生工作事故,追究事故中有关人员的责任。

6、共享学校(园)卫生工作督查信息,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7、各学校(园)在接受各级卫生监管等相关部门检查时应予以配合,同时应将接受检查的情况及时反馈给体卫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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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心学校小学部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病疫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未按要求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未落实分管责任人或疫情报告人的;

2、未按规定坚持“一日三检”,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工作不力的;

3、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4、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二、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履行岗位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处理;情节较重的,实行戒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政责任追究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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