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确定的。
2、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准,一个单项工程中如有几个不同类别的单位工程组成,其工程类别分别确定。
3、单位工程的类别划分按主体工程确定,附属工程按主体工程类别取定。
4、凡工程类别标准中,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防洪堤防、挡土墙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5、道路路幅宽度为包含绿岛及人行道宽度即总宽度,结构层厚度指设计标准横断面厚度。
6、道路改造工程按改造后的道路路幅宽度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7、桥梁的总长度是指两个桥台之间的长度。 8、排水管道工程按主干管的管径确定工程类别。 9、箱涵、方涵套用桥梁工程类别标准。
10、路灯、邮电、电力、交通管理的管线安装工程均按二类工程标准取费。
11、上表中未包括的市政工程,其工程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四、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
一、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28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26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4元/工日。
二、包工不包料、点工分别按35元/工日、29元/工日计算,其中包括了管理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
三、市政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市政工程计价表中的管理费是以三类工程的标准列入子目。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下表规定计算。 市政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管理费费率(%) 序号 工程名称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计算基础 利润率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 程 程 程 15.67 7.00 43 40 14.27 6.42 39 36 39 36 36 51 41 14.27 51 51 51 12.87 5.84 35 32 35 32 32 46 37 12.87 46 46 46 3.51 3.51 15 10 15 10 10 14 16 3.51 14 14 14 一 通用大型土石方 项第五章、第七章 目 其余各章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二 三 四 五 人工费+机械费 43 人工费+机械费 40 人工费+机械费 40 人工费 56 人工费+机械费 45 人工费+机械费 15.67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56 56 56 六 其挖土方子目 中 第六章 燃气与集中供热 路灯工程 七 八 五、措施项目费计算标准
1、环境保护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3%计算,该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具体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后计取。
3、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计算,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夜间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二次搬运费:发生时按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二十三章计算。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按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 8、脚手架费:按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0、施工排水、降水:按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
11、检验试验费: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3%计算。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2、赶工措施费: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后计取。 13、工程按质论价: 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后计取。
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5、围堰: 按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 16、筑岛: 按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 17、便道: 按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 18、便桥: 按市政工程计价表计算。
19、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0、驳岸块石清理: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六、其他项目费
1、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向建设单位收取。 2、预留金:由招标人预留。
3、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七、规费计算标准
规费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也不得任意调整计算标准。
1、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房(1999)13号、苏财综(1999)5号《关于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工程定额测定费应按工程不含税造价的1‰收取。 2、安全生产监督费:应按各市的规定执行,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算基础。
3、建筑管理费:应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服(2003)101号、苏财综(2003)32号《关于统一规范建筑管理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劳动保险费:
(1)市政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标准 序号 一 二 三 四 工程名称 计算基础 劳动保险费率(%) 1.00 1.00 0.70 0.70 道路、排水、防洪堤防、桥梁、分部分项工程费 水工构筑物 给水、燃气、路灯工程 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人工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 (2)包工不包料、点工的劳动保险费已包含在人工工日单价中。 八、税金:按各市规定的税率计算,计算基础为不含税工程造价。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道路、排水、防洪堤防、桥梁、水工构筑物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备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综合单价×工程量 一 其1、人工费 中 按《计价表》 计价表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 3、机械费 4、主材费 5、管理费 6、利 润 二 三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其它项目费用 规 费 1、工程定额测定费 四 其中 2、安全生产监督费 计价表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计价表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计价表主材耗用量×单价 (1+3)×费率 (1+3)×费率 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 或综合单价×工程量 按《计价表》或 费用计算规则 双方约定 按规定计取 按规定计取 (一+二+三)×费率 按规定计取 按各市规定计取 (一+二+三+四)×费率 按各市规定计取 3、建筑管理费 4、劳动保险费 五 税 金 六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 (二)给水、燃气、路灯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备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综合单价×工程量 1、人工费 一 其2、材料费 中 3、机械费 计价表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按《计价表》 计价表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计价表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