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讲义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0.02)

? 领导组成规格高 ? 负责人:国务院分管领导

? 成员:国务院国务院部办委局领导成员

(2)职能:承担跨国务院行政部门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3)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具有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被授权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 常浩诉国务院学位办

以上六种为《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国务院行政机构。 7.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通过决议,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授权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8.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包括14个国家级社、院、会,大部分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但经过法律、法规授权则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思考: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法部劳动教养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国务院的各个组成部分都有自己内设的办事机构“某某司”或“某某局”。比如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法鉴定管理司、法律援助工作司等,还有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等。这些内设机构绝大多数都没有行政主体资格,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三) 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普通地方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普通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包括: 派出机关 行政公署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设立机关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13

批准机关 国务院 省级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下列行政机关中哪些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A.乡政府 B.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购办公用品时

C.街道办事处 D.法律授权颁发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协会

某乡政府为了完成计划生育任务,正式组建一个“计划生育工作队”,由各村村委会成员组成,联合对全乡范围进行检查。该工作队在检查时,发现兰坪村村民张某的妻子计划外怀孕,便以超生为由罚款,由于张某拒绝交纳罚款,工作队就把张某家的家具和粮食、牲畜拉走并卖掉。张某不服,请问本案中哪一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A.计划生育工作队B.某乡政府C.兰坪村村委会D.县政府

三、其他行政主体 ____被授权的组织

新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二款: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一)行政机构 1.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法》:第4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2.政府职能部门的某些派出机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74: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3.行政机关中依法律法规授权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

《专利法》第41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其他公务组织 1.事业单位:以公立学校为例

《教育法》第21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学位条例》第8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 / 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社区组织:主要指村委会、居委会

大学生告赢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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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陈某某、李某原籍均为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镇某村,纠纷发生时在山东大学就读。因考上大学,户口从村集体迁出,村委会以此为由拒发土地补偿费。三人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法院:由农业户口入学的大、中、专在校学生,虽然因升学将户口从农村迁出,但属暂时性挂靠,从经济来源看,家乡地权仍是他们唯一的依赖条件。暂迁出户口的大、中专在校学生是转移户口不转移依赖条件(地权)的特殊主体,因此必须按照拥有地权看待,与村民等额分配土地补偿费。

从本案看:村民委员会的行政主体资格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行业协会: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关于建议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销售企业对\农夫山泉\品牌桶装水进行下架处理的通知》 4.职业协会

律师协会:律师组成的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律师法》第46条: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诉中国足协案 / 广东凤铝篮球俱乐部诉中国篮协案 5.企业

《烟草专卖法》第14条:全国烟草总公司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总产量计划向省级烟草公司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省级烟草公司根据全国烟草总公司下达的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结合市场销售情况,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

千峰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公民李某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李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哪一机关为被告?

A.设立千峰派出所的万柏林区公安分局 B.千峰派出所 C.做出处罚的工作人员 D.太原市公安局

四、行政委托

2009年8月,某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常住人口进行摸底调查。由于警力有限,区公安分局将这项工作委托给各居委会。8月21日,某居委会工作人员李某对秦某的情况进行调查,逐一核对秦家人口,秦妻张某表示不满,让李某滚出去,两人发生争执。李某在出门时猛地回身推了秦某,秦某头部碰在墙上,当即昏迷。经医院检查,秦某为脑震荡,住院20余天。秦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居委会赔偿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问题:本案中适格的被告是谁。 (一)含义

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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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1、结果不同。授权的结果是产生一个新的行政主体。而委托只是改变行为的主体,法律责任的主体没改变。

2、授权与委托的主体不同。前者是由立法行为而产生,授权主体是立法者;后者是由具体委托行为而产生,委托主体是有权行政机关。

3、对象不同。授权只发生于原来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一定组织机构身上,而委托可以发生于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身上,也可以发生在已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身上,还可以发生在个人身上。

某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了有效控制超生,将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给本单位的处罚职权委托给各村村委会行使。2009年2月25日,某村委会以自己的名义对超生二胎的村民刘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某不服,以“自己并未超生,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为由,以该村委会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罚款处罚决定。问题:某村委会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本案的适格被告是谁?

依法委托

《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1款: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法》第17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许可法》第24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理工大学的一个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证书时,遭到有关机关的拒绝。他想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来寻求法律救济,请问,应当以哪一个组织为被告?

A.国务院学位办 B.理工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 C.理工大学 D.教育部

思考:如果理工大学接受万柏林区公安分局的委托行使校内治安管理的行政职权。那么,理工大学行使治安管理权与前例中行使学位授予权二者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

第三章 第二节 公务员

西方:文官制度

一、公务员的概念、范围和条件 (一)公务员的概念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不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我国公务员的范围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7、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

(三)担任公务员的条件

1、肯定条件:(1)中国国籍;(2)18周岁;(3)拥护宪法;(4)良好品行;(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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