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2月8日,辅助生产车间为在建工程领用材料一批,成本64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64000 贷:原材料 64000
注册税务师抽查2月份账证资料,经计算,原材料中进项已经抵扣的外购材料金额占整个原材料价值比例为65%,原材料进项可抵扣的综合增值税税率为14%。
C. 2月21日,企业从市燃油公司外购柴油10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40000元,税金74800元,由本企业车队自行运输,途中超载被交警罚款200元。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0.10吨,系正常挥发损失。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柴油 4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4800 管理费用—其他 200 贷:银行存款 515000
D. 3月14日,销售车间生产产品所剩下角料—铁屑13吨,已全部计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转入当期损益,取得某废旧物资回收站支付款项106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 10600
E. 3月30日,库存材料盘点,发现材料库盘亏钢板10吨,账面价值43400元,根据盘点表,企业直接作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43400 贷:原材料—钢板 43400
注册税务师进一步审核,发现造成钢板仓库盘亏的原因系保管员粗心未按领料单数量,多发料所致,企业仍以领料单上原注明数量、金额计入有关生产成本账,未反映这10吨钢板金额。
F. 3月31日,企业将自产金属构件100套,不含税售价10万元,成本8万元,用于厂房的建设中,企业做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②有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A.企业采用“账结法”核算利润,3月底“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累计数为560000元。
B. 1~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关资料表明:各月销项税额均大于进项税额,且各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并实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于当月通过认证。
17
C.注册税务师审核后将一季度成本调整数额在季末在产品、产成品和该季销售产品成本之间按1∶3∶6的比例进行分摊。
D.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E.除上述业务外,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A 4.D 5.A 6.D 7.A 8.D 9.B 10.B 11.D 12.C
13.C 14.A 15.D 16.A 17.A 18.C 1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
1、 BCD 2、BCD 3、AB 4、ABCD 5、BC 6、ABC 7、ABCD 8、BCD 9、AB 10、ABC 11、AD 12、ACD 13、ABC 14、AC 15、AB 16、ABD 17、BC 18、BD 19、 ACD 20、ACD 三、判断题
18
1、× 2、√ 3、× 4、× 5、× 6、× 7、× 8、√ 9、× 10、×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四、1. 答案:税务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通知书》。
2. 答案: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1至2人)代理。
3. 答案: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或者对法人或者对其他组织作
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4. 答案:对群众举报案件,举报事项不属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应向举报人说明情况,
举报人要求受理的,可以先行受理,然后转交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处理。
5. 答案:税务机关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其本人签收,
本人不在时,由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6. 答案:税务稽查人员采取调帐检查方式进行稽查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批准,由稽查人员将被查对象以前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及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7. 答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
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
8. 答案: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
活所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
9. 答案:《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适用于税务机关内部审批税收执法行为时使用,不可
对外使用。
10. 答案:税务案件的查处,原则上应当由被查对象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发票案件
由案发地税务机关负责。 五、案例分析
1. 答案:(1)本期销项税额为:
①销售某商场瓶装白酒应提销项税=200×120×17%=4080(元)(0.5分) ②销售某糖酒批发站瓶装白酒应提销项税=500×120×17%=10200(元)(0.5分) ③将自产瓶装白酒分职工,应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1000×6×17%=1020(元)(0.5分)
本月没收包装物押金2340元,因在收取押金时,企业已按税法规定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故没收时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综上4项本期销项税合计=4080+10200+1020=15300(元)(0.5分) (2)本期进项税额:
19
① 外购煤炭取得合法扣税凭证故允许抵进项税=780(元)(0.5分)
② 从废旧物资回收站收旧瓶,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同时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可以计算进项税=500×10%=50(元)(0.5分)
③ 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允许按规定计算进项税=12000×13%=1560(元)(0.5分)
④ 外购生产设备属于外购固定资产业务,即使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上注明的税额也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0.5分)
⑤ 外购辅助材料,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允许抵进项税=1700(元)(0.5分) 生产车间报废的设备,销售价格未超过原值,故不需要计征增值税。 综上五项本期进项税额合计=780+50+1560+1700=4090(元)(0.5分) (3)本月应纳增值税=15300-4090=11210(元)(1分)
(4)本月销售应税消费品销售额=200×120+500×120+1000×6=90000(元) 粮食白酒适用20%消费税税率。
本月从价定率计征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0×20%=18000(元)(1.5分) 粮食白酒按每斤纳0.5元定额消费税。
本月从量定额计征应纳消费税额=[(200+500)×10+1000]×0.5=8000×0.5=4000(元)(1.5分)
综上本月应纳消费税=18000+4000=22000(元)(1分)
2. 11月份:(5分)
①进项税额:
外购材料、燃料=144.5(万元)(0.5分) 外购动力=25.5×80%=20.4(万元)(0.5分) 委托加工业务=5.1+10×7%=5.8(万元)(0.5分) 销售货物运输费=18×7%=1.26(万元)(0.5分) 进项税额合计=171.96(万元)(0.5分)
②出口不予免抵退税额=500×(17%-15%)=10(万元)(0.5分)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0.5分)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0.5分) ⑤应退税额=75(万元)(0.5分)
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0.5分) 12月份:(5分)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