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银行信用等级AA级以上。
2、造纸产业发展要实现规模经济,突出起始规模。其中: (1)新建、扩建制浆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化学木浆年产30万吨、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吨、化学竹浆年产10万吨、非木浆年产5万吨。
(2)新建、扩建造纸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新闻纸年产30万吨、文化用纸年产10万吨、箱纸板和白纸板年产30万吨、其他纸板项目年产10万吨。
(3)薄页纸、特种纸及纸板项目以及现有生产线的改造不受规模准入条件限制。
3、单一企业(集团)单一纸种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35%,不得再申请核准或备案该纸种建设项目;单一企业(集团)纸及纸板总生产能力超过当年国内市场消费总量的20%,不得再申请核准或备案制浆造纸项目。
4、制浆造纸重点发展和调整省区应编制造纸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造纸产业发展政策的总体要求,并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大型制浆造纸企业集团应根据国家造纸产业发展政策编制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5、新建项目吨产品在COD排放量、取水量和综合能耗(标煤)等方面要达到先进水平。其中漂白化学木浆为10千克、45立方米和500千克;漂白化学竹浆为15千克、60立方米和600千克;化学机械木浆为9千克、30立方米和1100千克;新闻纸为4千克、20立方米和630千克;印刷书写纸为4千克、30立方米和680千克。
6、2010年建成或投产的较大型纸浆造纸项目(详见附件)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限制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三是《轻工行业振兴规划》涉及造纸行业相关的部分规定,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淘汰目标2011 年前淘汰落后制浆造纸200 万吨以上、造纸行业重点淘汰年产3.4 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和年产1.7 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关闭排放不达标、年产1 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厂。 (2)环保政策 1)、《2007年淘汰落后造纸生产能力和企业(生产线)名单》; 2)、环保总局发布《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1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详见附件);
3)、国家环保部对各省部分企业进行查处的监察通知书中列出的违法企业:捷峰造纸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企业。企业生产污水全部排入附近容积为约40万立方米的土制纳污池内;2008年4月14日起人为扒开土坝,排出大约12万吨高浓度造纸污水,目前污水存量仍大约20多万立方米。 4)、《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中涉及的造纸企业。 5)、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
(十三)煤化工
1)、淘汰落后产能、停止核准新投资项目依据《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停止核准新投资项目,制定能耗标准和产能标准依据《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简称38号文); 3)、焦炭行业须按《焦炭行业准入条件》,附符合焦炭行业准入条件的名单(现共有5批)。
附件1.1: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及准入标准具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