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附件2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试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四年五月

目 录

1 总则

2 定额标准项目构成 3 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 4 附则

附录:中央直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总 则

1.0.1 为科学合理地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1.0.2 本定额标准的编制,贯彻国家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预算政策和有关规定,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完善和细化预算定额及项目工作(工程)量,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操作规范,讲求效益。

1.0.3 本定额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年度日常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核定,超常洪水和重大险情造成的工程修复及工程抢险费用、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费用及其它专项费用另行申报和核定。

1.0.4 本定额标准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对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要按照工程的功能或资产比例划分公益部分,划分方法是:

1)同时具有防洪、发电、供水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库工程,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94)财农字第397号文],采用库容比例法划分: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防洪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

2)同时具有排涝、灌溉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的规定,采用工作量比例法划分: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排水工时/(提水工时+排水工时)。

3)灌区工程由各地根据其功能、水费到位情况、工程管理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

1.0.5 本定额标准由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及调整系数组成。调整系数根据水利工程实际维修养护内容和调整因素采用。

1.0.6 本定额标准对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水库工程和灌区工程按照工程级别和规模划分维修养护等级,分别制定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1.0.7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四级九类,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7执行。

表1.0.7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堤 防 设计标准 堤防维护 一类 类 别 工程 背河堤高H H≥8 (m) 分类 指标 堤身断面建筑L≥100 轮廓线L(m) 堤防工程类别 1级堤防 二类 工程 8>H≥6 100>L≥50 三类 工程 一类 工程 2级堤防 二类 工程 6>H≥4 三类 工程 3级堤防 一类 工程 4 级 二类 堤 工程 防 H<4 H<6 L<50 H≥6 H<4 H≥4 L≥60 60>L≥30 L<30 L≥20 L<20 注: 1.堤防级别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凡符合分类指标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

工程。

2.堤身断面建筑轮廓线长度L为堤顶宽度加地面以上临背堤坡长之和,淤区和戗体不计入堤身断面。

1.0.8 控导工程分丁坝、联坝和护岸,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8执行。

表1.0.8 控导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划分表

项目 坝长L(m) 丁 坝 坝 L≥30 垛 L<30 土联坝 联坝 护石联坝 护岸

1.0.9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三级八等,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9执行。

表1.0.9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级 别 大型 中型 小型 等 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流量Q5000≤Q<3000≤Q<1000≤Q<500≤Q <100≤Q <10≤Q <Q≥10000 Q<10 3(m/s) 10000 5000 3000 1000 500 100 孔口面积800≤A<600≤A<A≥2000 400≤A<900 200≤A<400 50≤A<200 10≤A<50 A<10 2A(m) 2000 1100 注:同时满足流量及孔口面积两个条件,即为该等级水闸。如只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其等级降低一等。水闸流量按校核过闸流量大小划分,无校核过闸流量以设计过闸流量为准。

1.0.10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三级五等,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10执行。

表1.0.10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级 别 等 别 装机容量 P (kw) 大型站 一 二 5000 ≤P<10000 中 型 站 三 1000≤P<5000 四 100≤P<1000 小型站 五 P≥10000 P<100

1.0.1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11执行。

表1.0.1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级 别 3水库总库容V(亿m) 水库坝高H(m) 级确定。

大(1)型 V ≥10 大(2)型 10>V ≥1 H≤80 中型 1>V ≥0.1 H≤60 小型 0.1>V ≥0.01 35>H ≥15 注:划分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以水库总库容为主要指标,水库坝高超过该等级指标时,可提高一

1.0.12 灌区工程中渠道工程、渡槽工程、倒虹吸工程、涵洞(隧洞)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八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12执行。

表1.0.12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工程等级 设计过水流量3(m/s) 一 Q≥300 二 300>Q≥100 三 100>Q≥20 四 20>Q≥15 五 15>Q≥10 六 10>Q≥5 七 5>Q≥3 八 3>Q≥1

1.0.13 灌区工程中滚水坝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六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13执行。

表1.0.13 灌区滚水坝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 工程等级 3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坝体体积(m) V≥32000 25000>V≥10000 10000>V≥7500 7500>V≥3600 3600>V≥2200 V<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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