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6 场景六
参与者发起或回复的业务因报文格式错或重账被CNAPS2丢弃该业务报文 。 场景参见“报文丢弃通知报文”。 2.6.3 报文结构 序或 报文要素 号 1. 2. Message root GroupHeader
(1) 当本报文用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时,报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HV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HVPS”;当用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时,报
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BE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BEPS”;当用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报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IB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IBPS”。
(2) “委托日期”即为【业务头】组件中“报文标识号”的“当前工作日期”; (3) “信息业务序号”为【业务头】组件中“报文标识号”的“报文序号”; (4) 【业务头】组件中“数字签名”必填。
(5) “发起清算行行号”即为【业务头】组件中的“发起直接参与机构”。
(6) (7) (8) (9)
“发起行行号”即为【业务头】组件中的“发起参与机构”。
“接收清算行行号”即为【业务头】组件中的“接收直接参与机构”。 “接收行行号”即为【业务头】组件中的“接收参与机构”。
如发起参与机构需发送本报文给NPC,则填写【业务头】组件中的“接收直接参与机构”为NPC的节点号0000;如发起参与机构需发送本报文给当地CCPC,则填写为当地CCPC节点号,如北京CCPC填写为1000。
(10) 【业务头】组件中的“发起直接参与机构”填写为NPC节点0000或CCPC节点号(如1000北京),则表示该报文是NPC发送的;如【业务头】
组件中的“接收直接参与机构”为000000000000,则说明该报文是NPC广播的。
(11) 当本报文用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HVPS”;当用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
编号”填写为“BEPS”;当用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IBPS”。
(12) “附件内容”字段需使用BASE64编码,“附件长度”指使用BASE64编码后的数据长度。在加签或核签时,“附件内容”要素必须用MD5算
法计算出的结果作为加签要素。 2.7
通用签名信息业务应答报文
2.7.1 报文功能
节点间、各参与机构间、节点与参与机构间可以使用此报文来回复通用签名信息业务报文。可用此报文对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进行应答。 2.7.2 报文序列图 2.7.2.1 场景
(参见通用签名信息业务报文) 2.7.3 报文结构 序或 报文要素 号 1. Message root GroupHeader
(1) 当本报文用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时,报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HV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HVPS”;当用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时,报
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BE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BEPS”;当用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报文头中的“发送系统号”填写为“IBPS”,“接收系统号”填写为“IBPS”。
(2) “委托日期”即为【业务头】组件中“报文标识号”的“当前工作日期”。 (3) “应答序号”为【业务头】组件中“报文标识号”的“报文序号”。 (4) 【业务头】组件中“数字签名”必填。
(5) “发起清算行行号”即为【业务头】组件中的“发起直接参与机构”。 (6) “发起行行号”即为【业务头】组件中的“发起参与机构”。
(7) “接收清算行行号”即为【业务头】组件中的“接收直接参与机构”。 (8) “接收行行号”即为【业务头】组件中的“接收参与机构”。
(9) 当本报文用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HVPS”;当用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
编号”填写为“BEPS”;当用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业务头】组件中的“系统编号”填写为“IB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