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附录表6 取C=1; 由附录表7 取M=1; D=7×10×1×1=70;
查附录表8得 工作场所危害风险等级为1级。风险低,可接受,稍加提醒就能避免,人员暴露影响不大,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3燃煤电厂职业危害因素控制
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结合电力行业大型燃煤电厂的职业病危害控制经验,将燃煤电厂粉尘、毒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控制措施总结如下。
3.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设施及警示标识
3.1.1防尘措施
① 翻车机、螺旋卸车机、斗链卸车机或叶轮给煤机应有随机的除尘设备或抑尘装置。②贮煤场应设置覆盖整个煤堆面积的喷洒设施,其喷洒强度可按2 L( m2/次)考虑。③当煤场采用悬臂或门式斗轮堆取料机时,宜选用带喷水装置的机型。④输煤皮带可设置密闭透明罩体,以避免在皮带输送过程中形成煤尘。⑤工艺设计中尽量减少煤流转运点和降低煤流转运点的落差。当转运点落差大于4 m 时,落煤管出口宜加设缓冲锁气器、缓冲滚筒或缓冲煤斗。⑥宜选择有调节风量装置或鼓风量较小的碎煤机。⑦当采用犁式卸料器配煤时,其卸料漏斗应装设锁气挡板抑尘。⑧所有落煤管之间,落煤管与漏斗之间及其与设备之间的法兰、接口处,以及在管壁上开设的检查门处,均应加填料密封。⑨落煤管下的导煤槽长度,除应与带式输送机速度相适应外,还应满足除尘设备布置的要求,导煤槽前段应设两级挡帘。⑩锅炉房零米、运煤栈桥、地下卸煤沟及转运站、碎煤机室、圆筒仓、煤仓间皮带层、灰渣库等各建筑物,地面应采用水力清扫积尘。锅炉配备真空清扫系统,并定期兼管煤仓间不宜水冲洗部位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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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的清扫。制粉系统与气力除灰系统,应采取防止漏粉、漏灰的措施。灰渣装车应做好密闭除尘措施,防止粉尘外溢,杜绝敞开式装车。
3.2防毒措施
① 原材料选择应遵循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的原则。如用二氧化氯或其他杀生剂代替高毒的氯气进行循环水杀菌。②放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设施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③应结合生产工艺和毒物特性,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发展水平设计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 氯气、氨、联氨、一氧化碳等) 。④氨、联氨仓库及其加药间、 酸库及酸计量间、加氯间、充氯瓶间,设置换气次数不少于 15次/h 的机械排风装置。室内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风口底部距地面 0.3 ~ 1.0 m 处。⑤联氨必须采用密闭容器贮存,当联氨由贮存罐移到溶液箱时,宜采用真空虹吸法; 联氨设备周围应有围堰和冲洗设施。⑥氨贮存箱、计量箱的排气应设置氨气吸收装置。⑦酸、碱贮存设备地上布置时,周围应设有防护围堰,围堰内容积应大于最大一台酸、碱设备的容积,当围堰有排放措施时可适当减小其容积。⑧酸、碱贮存间、计量间及卸酸、碱泵房必须设置淋浴装置冲洗及排水设施。⑨盐酸贮存罐及计量箱的排气,应设置酸雾吸收装置,或利用液面覆盖球、流体石蜡密封防止酸气溢出。⑩SF6电气设备室及其设备检修室应设置机械通风和固定式六氟化硫报警仪,室内空气不允许再循环,正常运行时的通风换气次数按每小时不少于 2次计算,吸风口应设在室内下部。室内空气中 SP6的含量不得超过 6 000 mg /m3。SF6电气设备室应设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宜由经常使用的下部排风系统和上部排风系统共同保证,事故通风量按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4 次计算。在进行电焊、油漆、锅炉除垢等维修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甲苯、二甲苯、盐酸、氢氟酸等有毒物质,应加强维修工作场所的通风,采取轮换作业缩短每次连续作业的时间等措施。在使用高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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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氨、联氨、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氟化氢等) 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3.3防噪声措施
①对声源进行控制,是降低电厂噪声最有效的方法。在设备选型、订货时向厂家提出对设备的噪声要求,当某些设备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②集中控制室、机炉控制室、单元控制室应进行隔声、吸声处理。③汽水管道的节流装置,应采用微孔多级节流,并尽可能缩短在节流元件后易出现介质两相流动的管道。④调节阀、减压阀,应选择低噪声或带节流消声的阀门。⑤对钢球磨煤机、高压风机、减温减压装置及空气压缩机、汽轮机头部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消声、隔声措施。⑥放空的锅炉点火排气管,应装设消声器。锅炉安全门排汽管,宜装设消声器。
3.4防高温措施
①主厂房( 汽机房、锅炉房) 宜采用自然通风方式。车间纵轴应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垂直,以充分利用夏季自然通风散热。当自然通风方式达不到卫生或生产要求时,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或自然与机械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当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锅炉房及汽机房应设置通风天窗,并应根据需要采用避风天窗。②高温管道容器表面应进行保温处理。③对于人员集中的操作室、值班室等以及天车驾驶室内在夏季应采用空调制冷。④设备采用远距离、集中控制。在高温车间不设人工值班室,减少工人接触高温时间。
3.5 防工频电场措施
① 降低辐射源。适当增大传输导线的截面积,以降低导线表面的电场强度,减少导线电晕。②控制接触距离。在不能减弱辐射强度时,可考虑增加辐射体与受辐射人员之间的距离,以减少工频电场对人体的不良影响。③对工频电场强度超过5 k V /m 的作业场所应进行定期和非定期检测,尽量减少作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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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时间。④对超高压输变电设备,在操作允许的情况下,可用屏蔽网、罩等将设备遮挡起来。[5]
3.2车间辅助卫生设施
车间卫生用室应根据卫生特征设置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卫生特征分级见表。
表车间卫生特征分级
卫生特征 1级 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剧毒 物2级 易经皮肤吸收或有恶臭的物质,或高毒物质(如丙烯腈、吡啶、苯酚等) 严重污染全身或3级 4级 有毒物质 质(如有机磷农药、三硝基 甲苯、四乙基铅等) 其他毒物 不接触有害物质或粉 尘,不污染或轻度污 染身体(如仪表、金 属冷加工、机械加工 等) 粉尘 对皮肤有刺激的粉尘(如碳黑、玻璃棉等) 一般粉尘(棉尘) 处理传染性材料、其他 动物原料(如皮毛等) 高温作业、井下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Ⅲ级或Ⅳ级 注:虽易经皮肤吸收,但易挥发的有毒物质(如苯等)可按3级确定。 根据车间卫生特征分级,该矿应属于3级。
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室,应急救援站应布置在工人集中的地方且无有害物质。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应布置在距生产区较远的地方。
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人数最多班组女工大于100 人时,应设妇女卫生室。设该矿最大班女工不足30 名,因此不需要设置妇女卫生室。
3.3个体防护用品
①工作人员在进行接尘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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