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安装图片
10.1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谭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三级配电系统
2、TN-S 接零保护系统
3、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质量通病:
工作零线与保护地线错接,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危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末级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与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都是一样大,没有认清谁是主保护,谁是后备保护。 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条文执行,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及系统检测工作。
10.2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田纸资料。
质量通病:
临电设计变更未经审核批准,现场随意改变临电设计。专人管理严禁现场随意改变临电布置,根据审批后的临电设计变更做现场临电调整。 控制措施: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无以上流程不得施工。
10.3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
使用。
质量通病:
未经过审核审批已开始施工,专人管理严禁随意使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作。 控制措施: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无以上流程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