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器设计人员基础工作(2) - 图文

1.2.3.3 更改区 各格按JB/T5054.6 的规定自下而上填写。

更改区也可置于图样的其他适当位置。 例如:

标记:@ 处数:1

更改文件号:2007研发001 签字:龚骏昌 日期:2007.1.10

1.2.3.4 签字区 按设计、校对、审核、工艺、标准化、审定、批准等各企业规定的审批手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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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细栏

1.3.1明细栏一般应置于标题栏的上方,必要时可作为装配图、安装图的附页,其要求应符合GB/T10609.2-1989的规定。明细栏格式推荐两种,见格式4、格式5。

分所采用的是格式4。

1.3.2 明细栏的填写

明细栏应按各格的规定自下而上填写。

a)序号:填图样上相应组成部分的序号;

b)代号:填图样上相应组成部分的代号,标准件为标准代号;

c)名称:填各相应组成部分的名称,标准件按标准规定的标记方法填写;

d)数量:填各相应组成部分在该图样中所需的件数;

e)备注:填必要的补充说明(如分区代号、表面处理、外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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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代号栏

1.4.1代号栏设于图样的左上角,填写图样代号,应与标题栏中图样代号一致。

1.4.2代号栏中图样代号,应与标题栏中的文字和代号成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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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附加栏

1.5.1 附加栏应置于左侧图框外,裁剪细线内。 其内容见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1.5.2 附加栏的填写

a)通、借用件登记:填采用本图样的 装配图代号,自上而下逐一登记;

分所加入使用登记:本图用于的产品型 号或通、借用件登记。

b)描图、描校人员:在相应的栏内签字 (CAD图除外);

c)旧底图总号、底图总号:由档案部门 按保管底图的要求编号; d)签字、日期:由档案部门收图人员签 字,并签暑收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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