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塘、阿湖水库进行维修加固,对沭河、沂河、新沂河、京杭运河堤身进行整修加固,对控制性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扩建。
新建和改建排涝泵站,增强排涝能力。做到高水自排,低水抽排。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护和恢复湖塘、水库水面,疏浚和整治排涝河道,增强河道、水面的雨水调蓄能力和排泄能力,消除内涝。
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及镇的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2、消防
(1)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合理安排城市不同性质用地区域和范围,按其性质、危险程度、自然地理位置划分成安全可靠的城市功能区。
2、位于旧城区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或设施,必须纳入城市改造计划,采取严格控制生产规模、限期搬迁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
3、生产、储存、利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应设于城市边缘独立安全地区,且置于城市下风向;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的独立安全地段。
(2)消防站点规划
1、市区共设置8座消防站。其中1座特勤消防站、6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1座小型普通消防站,由新沂市消防中心统一指挥。
2、市域各镇根据地理位置和经济实力,规划共设置8座消防站。其中王庄设置1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其它7镇各设置1座小型普通消防站。
3、地质灾害防治
新沂市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震。新沂市位于郯城-庐江断裂带上,郯庐断裂带是我国东部的一条巨型活动断裂带,规划新沂市按地震烈度8度设防。
第五章 实施措施建议
5.1 宣传规划,深化规划,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5.1.1 做好本规划的宣传,增强干部和群众的规划意识,了解规划,支持规划,服从规划。
5.1.2 在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规划应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土地,美化环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和适度集聚的要求。
5.2 以发展经济为中心,进一步开拓思想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二、三产业,为村庄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5.3 多方筹集建设资金
对城镇村庄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吸纳建设资金。建立城镇和村庄的计划专用建设资金。争取多方面,专业性的建设扶植资金。尤其运用在道路、给水、水利、环境治理、土地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和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建设方面。
5.4 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做好引导工作。在推进村镇建设中,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还注意发挥好引导工作,整合各种导向手段,发挥规划、土地、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的作用,引导村民到规划点的建设。严格控制被撤并村庄的建设。积极引导从事二、三产业的村民进镇居住,村庄工业应向镇的工业用地集中。
5.5 及时做好搬迁村庄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清除和土地的恢复利用工作。
第六章:附则
6.1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 6.2本规划经新沂市人大审议通过,由新沂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新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