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房运营管理手册

1、门店必须严格控制编制,公司人力成本。

2、门店人员编制,由销售部测算分析后提出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门店超编制增员必须填报《员工增编申请表》经销售部、人力资源部审批,门店方可办理招聘手续。

3、门店关于员工招聘、增编、调离/借调、离职、辞退等人事变更,均须以表格申请形式申报主管人力资源部,待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经面试、评定合格人员,需填写相关表格。 1)聘用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2)聘用条件:

A、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0米以上。

B、品貌端正。 C、普通话标准。

D、热爱商业工作,具有零售业工作经验优先。

E、门店员工的亲属原则上不安排在本店工作,特殊情况经店长----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例外。

3)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A、曾经被本公司解聘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B、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C、未满16周岁者; D、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E、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F、酗酒、吸毒者;

G、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5、招聘程序:

1)应聘者提交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到门店或总部报名,填写《员工招聘登记表》。

2)由人事招聘负责人进行初试,按应聘岗位提交复试: A、门店营业员、收银员由门店经理审批。 B、门店经理由销售部、人力资源部审批。

C、面试合格者由门店或人力通知本人参加上岗培训、见习及考核。

3)经批准录用的员工由门店经理办理入职手续, 所有人员档案由门店经理归档整理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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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留存一份,报人力资源部一份。

6、经见习、考核合格符合公司录用标准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协议书》、《保密协议》等,协议内容:期限;工作内容和要求;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协议终止的条件;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其他约定。

7、入职员工填写《入职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4张。 2)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彩色,红底):8张

3)学历证书或其他资格复印件:验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2张。 4)职称证:验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2份,特殊岗位要求留原件。

8、门店经理和收银员必须经公司技术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外埠门店考核技术部可以委派他人考核。

9、门店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门店经理可提出辞退建议,直接申报主管人力资源部: A、实习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B、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见公司规定); D、对企业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E、参加培训后考核连续3次以上(包括3次)在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制; F、劳动态度较差,缺乏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影响其他员工工作的; G、泄露公司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H、由于工作失职或技术不过关,给顾客造成损失,影响到公司声誉的;

10、门店员工有公司规定辞退条件情况的,而门店经理未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但没有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对门店经理责任追究。

11、门店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门店经理提出申请,且辞职申请必须以书面行式方可生效。

12、门店员工辞职时门店经理要做说服挽留工作,无法说服时报主管人力资源部,由主管人力资源部查明原因后上报主管总经理审定。

13、合同期满后,公司需要的同时本人又愿意留下继续工作的,续签劳动合同。 14、门店员工工作调整、离职都要进行工作交接。

1)门店经理工作交接由主管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是门店效期药品、收入、支出往来帐、备用金、各种证照、固定资产等,交接时有关部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销售部、财务部)参加,交接完毕无异议后交接人、监交人在交接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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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店员工作交接由门店经理负责安排,做好门店人员离职交接表或相关表格的填写签字,自离职之日起离职人员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交接完毕签字后门店工作一切发生的后果均与离职人员无关。门店员工离职时必须对其所管理的药品、物品进行盘点交接,工作期间往来帐也要交接清楚。交接时如发现物品、钱款差错,监交人要督促当事人立即做出赔偿,保证电脑、帐、实相符。

3)门店员工离职时门店经理一定在离职表填好工资发放方式,工资的发放必须以公司每月正常发放日为准发放,不允许私自结算工资,否则后果门店经理自负(注:招聘员工及员工离职时需重点强调)。

第三章 门店考勤管理

1、门店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作息时间,每年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每年10月15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不许私自更改时间,不许延迟开门、提前关门;特殊情况向销售部申请,总公司办公室批复。

2、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禁止早退、迟到、脱岗、补签、代签现象。(旷工按日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予以处罚)

3.上班时间内无必要原因,员工不得脱岗外出;如特殊原因需外出,须经门店经理同意并填写外出登记簿在限定时间内执行,并完善交接班管理。(门店经理外出须用软件告知总部人力资源部、监察部、销售部,否则属脱岗现象)

4、门店临时借调工作人员、公司外派职能工作人员,到门店工作之日起必须在门店准确签到,注明何时到、何时离开,否则责任自行承担。

5、门店人员正常休假由门店经理按实际情况调整;

6、员工正常休假不扣工资,超假扣除对应假期工资,请假超过2小时按半天相应工资扣除。 7、休息日不可顺延或提前,即当月未休满假期不能顺延至下一月,下一月假期也不能提前到当月。

8、员工休假上报方式(均告知监察部、人力资源部、销售区域经理): 员工 3天内 门店经理 3天以上 区域经理

门店经理 3天内 人力资源部经理3天以上7天内 区域经理 7天以上 销售部经理 9、员工婚假7天、丧假(系双方父母、祖父祖母、配偶、子女)3天;

10、门店考勤以软件电子版形式上报,上报时间为每月2日10:00---11:30上报给区域负责人,区域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4日10:00--11:30上报给总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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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工作。(盘锦门店于每月4日直接报给总部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门店办公区域管理

第一节 员工仪容仪表

一、仪容自然整洁

1、清洁卫生。上岗前应做好自身的清洁工作,包括头发、面部、颈部、手部的清洁,同时清除口腔及身体异味,禁止留长指甲。

2、发型要求。上岗前需整理好自己的发型。发型应自然大方,避免怪异的发型和发色。女员工应将头发整齐束起,以免头发挡住眼睛,或给人以披头散发之感;男员工不留过长的头发,不留大鬓角及胡须。

3、化妆要求。女员工为了表示对顾客的尊重可适度化淡妆,但不应留长指甲和涂彩色指甲油,香水不可过浓,气味不可太怪,(中药饮片组不得喷香水);不佩戴形状怪异或有色的眼镜。

二、仪表端庄大方

1、着装:门店员工要按规定着装,不得有冬装、夏装同时出现的情况,制服要整洁、平整钮扣统一齐全,不应将衣袖或裤腿卷起;不准敞怀、散扣,不准穿拖鞋、背心上岗,营业员所穿白大褂必须保持干净、整洁。白大褂破旧影响形象时必须主动更换着装。

2、饰物佩戴。门店人员所佩戴饰物不应过于夸张,需体现端庄大方。女员工可佩戴一枚小戒指、一条小项链、一对小耳环,男员工可佩戴一枚小戒指。

三、仪态自然得体

1、站姿。自然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女员工可以双手搭在一起放在身体的前下方;男员工双手自然握在身后,给人以精神饱满的感觉。

2、走姿。在营业场所内走动时需保持稳健的步伐,目光平视,头正且微抬,两臂自然摆动,身体平稳。

3、其他举止。在为顾客服务过程中,取物,开具票据等都应表现训练有素,不慌慌张张、手忙脚乱,动作幅度不宜过大开始始终面带微笑,给顾客以大方、亲切、健康而朝气蓬勃之感;在顾客面前伸懒腰、打哈欠、挖鼻孔等行为都应坚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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