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增值税,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
26.第26行 “(二)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
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填报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第28行第1列减去第29行第1列的余额;
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
27.第27行
“1.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
第1列“税收金额”
填报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结转为完工产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核算确认为销售收入的金额。
28.第28行
“2.转回的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
第1列“税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