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地增值税,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

26.第26行 “(二)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

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填报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第28行第1列减去第29行第1列的余额;

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

27.第27行

“1.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

第1列“税收金额”

填报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结转为完工产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核算确认为销售收入的金额。

28.第28行

“2.转回的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

第1列“税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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