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委托操作期间,如委托范围内设备发生异常,原则上由受委托方值班调度员负责处理。
4.3.4 委托操作完成后,受委托方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报委托方值班调度员,委托方值班调度员应向现场核实并记录清楚。
4.3.5 委托关系有效性仅限于操作过程。委托操作完成后,委托方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知受委托方值班调度员及相关运行单位值班人员委托关系结束。 4.4 配合操作
4.4.1 线路两侧设备由不同调度调管,且相关方调度在线路对侧厂站无调管权时,应采用配合操作。
4.4.2 配合操作前,相关方值班调度员应协商一致,明确操作任务、内容、顺序及异常处理等有关事项。操作期间,相关方值班调度员应及时相互通报操作情况。 4.5 许可操作
4.5.1 调度许可操作适用于只涉及一个单位的操作。
4.5.2 许可操作由运行值班员向值班调度员发起申请,明确设备操作前后的状态,经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操作。 4.5.3 以下操作可以采用许可操作模式:
(1)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的操作。
(2) 厂(站)内一次设备(不包括改变线路状态的设备)状态转换。 4.5.4 许可操作原则上必须填写书面形式命令。以下许可操作可不填写书面命令,但必须进行独立的许可操作记录。
(1) 厂(站)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的调整。 (2) 厂(站)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 (3) 电压互感器的操作。
(4) 35kV无功补偿装置、换流站小组交流滤波器的操作。 (5) AGC、一次调频、PSS、AVC功能的投退操作。 (6) 线路重合闸的投退操作。
4.5.5 一次和二次许可操作的书面命令或记录应相互独立。
5 操作命令
5.1 调度操作命令分为综合令、单项令和逐项令,逐项令中可包含
综合令。 5.2 5.3
值班调度员在发布调度操作命令前应先交待操作目的和任务。 对于只涉及一个受令单位的操作才能使用综合令。
5.3.1 值班调度员可以直接给厂(站)运行值班员下达综合令操作的设备有:变压器、母线、开关、高压电抗器、低压电抗器、低压电容器、交流滤波器、串补、电压互感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5.3.2 交流线路两侧厂(站)属同一调控中心、监控中心(集控中心)控制,且两侧设备由同一调度机构调管时,值班调度员可向调控中心、监控中心(集控中心)的监控员下达线路综合令。
5.3.3 上级调度机构可将线路操作权下放(委托)给下级调度机构,操作权下放的线路两侧站内值班员必须具备下级调度机构的受令资格。对操作权下放(委托)线路的停、送电操作,上级值班调度员可对下级值班调度员下达线路综合令。
5.3.4 值班调度员下达线路综合令时,需明确操作任务、操作目的、操作对象(线路、线路高抗、串补、站内间隔开关)的起始和终结状态、线路的解合环点和充电端等要求。 5.4
对于一个操作任务,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配合,有两个
及以上受令单位,并按一定逻辑关系才能进行的操作,应使用逐项令。 5.5
调度操作命令应根据操作要求选用调度逐项操作命令票、调度
综合操作命令票、调度书面命令。未填写调度操作票和书面命令的操作,应做好操作记录。 5.6
调度操作命令票、操作预令票的操作任务及操作步骤经监护人
审核,值班负责人批准,由填票人、审核人(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共同签名后方可生效。 5.7
调度书面命令可由值班调度员根据运行需要填写,也可由现场
运行值班员根据操作任务填写,经填写人、调度审核人(监护人)和调度值班负责人共同签名后方可生效。 5.8
调度自动化系统厂站电气接线图、一次设备状态必须与现场一
致,值班调度员应对照调度自动化系统厂站接线图及一次设备状态填写、审核操作票。 5.9
调度操作命令下达分为电话发令和网络发令两种方式。
5.9.1 调度操作命令下达原则上必须使用调度专用电话或调度专用网络发令系统。
5.9.2 使用电话发令方式时,下令前必须互报单位及姓名,全程录音。 5.9.3 使用网络发令方式时,发令人员、受令人员必须通过专用数字认证系统、密码等确认身份,发令过程必须可靠存档。
5.9.4 网络发令系统应部署在生产控制大区的非控制区(安全II区),提供纵向安全WEB服务,应当优先采用专用协议和专用浏览器的图形浏览技术,也可以采用安全加固且支持HTTPS的安全WEB服务。 5.9.5 通过网络发令方式下达的调度操作命令,运行值班员应在15分钟内对命令进行确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