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悲伤和哀悼两部分。悲伤侧重指个体在损失或失丧时出现的内在生理、心理反应;哀悼侧重指因心身反应而带来的外在行为表现。(2分)
正常哀伤的辅导:
(1)一般来说,哀伤历程包括三个阶段:否认阶段、面对阶段、接受和重回社会阶段。 在第一阶段,即否认阶段,个体在认知和情感上表现为不相信,拒绝接受残酷的事实,同时思想也变得迟缓。在这个阶段,生者首要的需要是自我保护和化解震惊。辅导者在这一阶段的相应任务便是提供支持性(不责备)的陪伴和给予一些实际事务方面的帮助,如帮助通知有关人员、帮助安排葬礼等。社会生活中对于逝者的各种固定的悼念仪式被认为对于生者顺利渡过这一阶段有重要意义。(2分)
在第二阶段,即面对阶段,个体在认知上和情感上开始确认逝者已死的事实,表现出不断追忆与逝者有关的往事,把逝者理想化,伴随易忘、愤怒、内疚、孤单、绝望、失去自信与自我肯定等反应。在这个阶段,生者首要的需要是去经历和表达死亡的现实以及忍受情感上的痛苦。辅导者在这一阶段的相应任务便是鼓励生者进行思想和情感的表达、提供稳定的、安慰性的陪伴,让生者知道他们的很多情感反应都是正常的。(2分)
在第三阶段,即接受和重回社会阶段,个体在认知和情感上开始将注意力由内在伤痛渐渐转移到外在世界上,能够为丧失理出一些积极意义,接受生活里不可逆转的改变,能与逝者建立起新的联系,重新获得面对新生活的力量。这一时段长短因人而异,可能是数月、数年甚至一生之久。在这个阶段,生者的首要需要是把与逝者的过去关系转为记忆,建立起与逝者的新联系,建立新的自我身份,从丧失中寻找意义,并且重新投入工作,恢复与社会之间的联系。辅导者的相应任务便是支持性的鼓励和陪伴。(2分)
在整个哀伤历程中,可能会出现短暂的倒退现象,只要不是一直停滞不前,就都是自然和正常的。当然,上述阶段间往往会有交叉。哀伤的表达方式也会因人而异,每个人走出哀伤状态所需要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2)正常哀伤辅导的一般原则(2分)
在辅导正常哀伤者的过程中,辅导者必须以当事人的需要为中心,具体建议如下。 ①允许当事人在突然获知死讯时沉默。之后,鼓励当事人表达他们的情感(如哭泣),允许他们无拘无束地哭泣,以及分享他们关于逝者的短期记忆。
②协助寻求社会支持,即协助当事人给附近的亲戚或朋友打电话,通知他们突然的死讯,鼓励这些人尽快赶来与当事人待在一起。
③帮助当事人面对现实,即与当事人一同看生活照、拜访墓地或存有遗物的地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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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都有助于增加生者对亲人亡故的现实感。
④将当事人的哀伤经历正常化,即告诉当事人,他们的很多情感反应(哭泣、无助感和休克等)都是“自然”或“正常”的反应,这将会大大减少生者的忧虑。
⑤提供持续支持。在一些特别的日子,如节日、逝者的忌日等,当事人容易重新经历悲痛,因此老师和辅导者要留意当事人是否有足够的力量度过这些关键时刻,并在需要时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⑥允许个别差异,即每个人的哀伤表现与过程都是独特的、与他人不同的,辅导者要避免为生者的哀伤预设太多标准和时间期限。
⑦鼓励当事人生活条理化。在后期,鼓励当事人通过安排作息计划等方式,使生活重新变得有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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