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及应急预案

5)安全检查组月度安全检查情况和发现的事故隐患记录在《施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表》,发给有关单位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返交整改令,由安全员复查验收。

6)各种事故隐患、违章作业的整改情况,由项目部安全部跟踪落实。 6、安全管理方法及措施

为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我公司就本工程项目制订如下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方法及措施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各类人员、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施工全过程得以落实。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法及措施

项目部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项目部将安全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施工队,各部门、各施工队再将安全目标分解到各班组、岗位,项目部与部门、施工队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部门、作业队与班组、岗位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责任书的规定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通过从上到下一级管一级,从下到上一级保一级,实现本项目的安全目标。

(3)安全会议管理方法及措施

1)班组长负责每天班前会,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和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项目部的部门、施工队、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会议,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实施,学习记录备查。学习内容:

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及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小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针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或合理化建议;

③对过往事故、未遂事故及周边其他单位事故的分析,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和有关安全人员参加,会议总结月度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布置下月的安全工作计划。

四、主要分项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锚杆安全保证措施

(1)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以防高空坠物伤人及其他意外事故.

(2)注浆、喷射混凝土工人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以防因高压喷射造成的人身伤害;

(3)电源线的搭接应符合安全要求,电路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禁止非专业人员进行电路操作;

(4)在需要搭接脚手架的施工部位,脚手架应搭接牢靠、稳固、以防止倒塌伤人; (5)在使用空气锤进行土钉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注意双手远离锤头,以防止锤头振动伤人。

2、高边坡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1)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边坡进行下层开挖时上部设专职安全人员看守,严禁有坡顶进行施工作业。 (3)边坡开挖到一定高度时需搭设防护架,用钢管打入岩体搭架,上铺两层竹芭。 (4)锚杆施工时尽量利用爆堆作为作业平台,避免搭高脚手架。 3、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方法及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国家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2)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3)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审批后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不准乱拉乱接。

(4)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5)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应有防雨设施。

(6)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7)凡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8)架空线路严禁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的建筑物。 (9)凡有触电危险的位置,应设置有明显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现场严禁架设1KV以上的高压线路。 (11)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12)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4、人工挖孔桩安全措施

(1)当桩净距小于2倍桩径且小于2.5m时,采用间隔开挖。挖出的土方必须及时

运走,井孔口周边1m范围内,禁止堆放土石方,且堆土高度不应大于0.8m。 (2)井孔周边设置安全防护围栏,高度不低于1.2m,围栏采用钢筋牢固焊制,正在开挖的桩孔停止作业或已挖好的成孔,设置牢固的盖孔板,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孔内有人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井孔周边作业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赤脚、酒后上岗作业。

(4)孔深挖至超过挖孔人身高时,在桩孔口或孔内装设半圆防护板(网),并随着孔深增加往作业面下引,吊渣桶上下时,孔下作业人员应避于护板(网)下。 (5)井孔内设置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

(6)井内人员乘专用吊笼上下或安全爬梯上下,不得乘坐吊桶或脚踩护壁上下井孔。井下需工具,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

(7)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当工作人员感觉不适时,应及时轮换。

(8)井孔内外设置对讲机或低压电铃,便于上下联系,确保通讯畅通。 (9)井下人员应注意观察孔壁变化情况,如发现塌落或护壁裂纹现象应及时采取支撑措施。如有险情,应及时发出联络信号,以便迅速撤离,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

五、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方法及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事件,必须如实逐级上报,严禁拖延、隐瞒或虚报。 2、任何人发现事故、事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防止事故进一步发展或发生。

3、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委员会和应急抢险队应立即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力争把事故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4、对任何安全事故,项目部必须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法及措施

1.严格遵守业主制定的《现场安全规定和措施》的有关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谨慎操作。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安全防护镜,穿好工作鞋,临水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

4.施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构件、材料、设施要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布置,保证现场整体文明。

5.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栏栅或围墙及标志牌,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6.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沟、坑、洞要有围拦、标志灯、警示牌。

7.水源、电源、火源要有专人管,设备不准乱动。

8.施工现场危险地段设限速标志,各种车辆、机械在施工场地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载重汽车的弯度半径一般不少于15米。

9.交叉作业和起重作业现场要有专人指挥。 10.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质材料。

11.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现场安全装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2.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加强维修保养和安全防护,信号、保险等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械车辆不超负荷使用。

13.夜间施工,通道和施工场所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七、危险作业管理方法及措施

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属于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要制订相应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

2.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2)明确作业方法的操作流程和要领。

3)设备和人员的配备和作业时的安全保证措施。 4)针对可能出现危险或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3.采用新工艺施工,属于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除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应组织典型施工。

4.危险作业施工前,由工程部门和安全部门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双方对交底内容签认。

5.实施过程,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交底内容施工,安全员必须现场监督检查。 6.对危险作业无制订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未进行安全交底就施工或不认真执行方案的行为,安全员有权责令停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应急预案和响应管理方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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