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8在施工区及生活办公区附近,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半封闭垃圾池,并有标识,楼层内设置临时垃圾桶,楼内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造成扬尘,并适量洒水降尘;设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回收箱集中处置,不得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8.5.9在现场主要施工道路、施工区操作棚、生活办公区等人员活动场所,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8.5.10施工现场污水排放采取就地处置原则,现场食堂设置隔油池,厕所设置化粪池,砂浆机清洗等施工污水设沉淀池,将排出的污水经二次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或排入蓄水池二次使用。
8.5.11项目经理主动与周围搞好合作,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尽量避免在施工阶段发生扰民和民扰事件。 8.6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8.6.1在项目部中设立消防安全小组,指定防火负责人,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逐级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8.6.2工程开工前,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全体参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
8..6.3施工中,在消防安全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施工现场消防队,负责日常消防工作,检查并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对重大隐患提出纠正措施,并及时予以消除。配备、管理消防器材,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训练。
8..6.4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随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特别是在库房和油库等重要防火场所要增加临时消防人员和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随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做到标志明显,取用方便,任何人不允许对消防器材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
8.6.5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施工,并定期检查,做到:
1.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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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经安全消防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进行作业。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并远离施工区。施工完成后,将所有施工材料清理干净。
4.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必须在风力较小的情况下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5.冬施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8.6.6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8.6.7施工现场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
8.6.8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器材和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8.6.9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健全现场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8.7工地创标化措施
本工程拟为我公司创标化工地的目标项目,具体措施如下: 8.7.1施工现场周围采用彩钢板围护,表面贴标语。
8.7.2施工道路除绿化带以外,整个场地道路均实行“硬地面化”。
8.7.3搭设整齐的临设,宿舍用二层铁床,采用统一的被褥,室内整洁、整齐、干净。
8.7.4食堂、灶台、备餐桌铺贴白瓷砖,生、熟菜分隔,配备消毒柜,食堂人员须经医生体检,持有健康证,上班时穿插戴白衣帽。
浴厕有专人冲洗,保持清洁卫生。
8.7.5配一名勤杂工专门清扫整个施工现场,道路两用明沟或暗沟排放污水、建筑垃圾及污物,及时清理归堆,及时外运,保持清洁卫生的施工环境。
8.7.6建筑材料:施工机具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和堆放,各种材料均挂牌并应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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