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光伏发电项目技术协议书(初稿)

1、概述

广州X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在广州开发区东区开发大道东恒街18号广州X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北纬XX度XX分XX秒,东经XXX度XX分XX秒。

广州属边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特点是气温高、雷暴频繁等。年平均气温22度,雨量充沛,年降水量1736mm。年蒸发量1700-1800mm,年日照时数1800-2100小时。 表1-1是广州一年中12个月份的各项气象数据平均值。

广州XXXXXXXX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筑共计5幢建筑,分别是办公楼、原水箱、化水间、生产楼、锅炉间,可利用的区域为5幢建筑的屋顶以及生产楼的南立面,屋顶均为混凝土屋面,总建筑面积达到3734.37平方米,生产楼南立面材料为混凝土,外贴厚陶瓷马赛克,总面积约1387.5平方米。

本工程本期拟建设XXXkWp容量的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本项目全部利用建筑物屋顶和墙面,完全不占用土地。光伏发电系统采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作为光电转换装置,系统没有储能装置,利用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后,按并网规范要求安全并入所在厂区低压380V用电系统。光伏系统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本工程并网光伏系统中所使用的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并网光伏逆变器、交直流配电开关柜设施、系统运行监控设备以及余电上网各配套设备等,主要使用的材料有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

承包人的承包范围除建设一座满足本协议书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筑物局部的拆除和还建及修复;承包人以工程总包方式完成所有工作,包括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等,是交钥匙工程。 2 总则

2.1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智能、功能完整、发电效率高,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承包人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技术协议书规定的技术要求。

2.2本技术协议书所提及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承包人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2.3承包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该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

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4承包人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成套设备(含辅助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

2.5涉及载荷校核等问题,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原有建筑物设计单位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可对所承担标段的建筑结构、光伏支架做专题报告,承包人的载荷校核需经发包人审核认可。

2.6 光伏并网电站的平面布置,及所有满足系统要求的设备、逆变器布置、仪表及监控、附件等,在初步设计及详细设计时,按发包人审定的意见做相应的优化调整,并不发生商务变动。 2.7本技术协议书的技术性能、规格、参数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承包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

2.8所有图纸及文件均采用国际单位,语言为中文。 3 设备运行条件 3.1气象条件

本项目安装地位于广州市萝岗区东区,属于亚热带沿海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多雨潮湿、有盐雾天气,夏季雨热同期、有强雷电天气,秋季少雨凉爽,冬季晴朗干燥,常规气象要素如下: 环境温度:0℃~+45℃

相对湿度:日平均值不大于95%,最湿月的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 雷害等级:中雷区 3.2地质条件 海拔高度:≤1000m

地震裂度:不大于8度,按中国12级度标准 3.3其它使用条件 安装地点:户内 污秽等级:Ⅱ级

振动:f<10Hz时,振幅为0.3mm;10Hz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其技术参数应能保证可靠地运用于广州市典型的环境条件之中。 4 基本方案 4.1 接入系统

本工程预计装机容量为XXXKW,整个发电系统分为6个子系统,其中有5个子系统属于水泥屋面,一个系统属于南立面,每子系统各自经组串型逆变器逆变后,通过3316电力电缆拉至厂区低压配

电室新增低压并网柜中,并网柜中增设防逆流装置,采用自发自用方式,具体接入系统方案由承包人设计,以电网公司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本系统通过1 个300kW 交流配电柜,采用1 回路线路统一接入380V 用户配电室,接入点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合理设计。 4.2 配置方案

各屋顶安装容量可根据承包人的经验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整,发包人有权对方案进行修改,承包人应承诺不发生合同价格的调整。 5 标准和规范

承包人对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所有项目都应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新的标准需经发包人确认。

(1)IEC61215 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2)IEC6173O.l 光伏组件的安全性构造要求 (3)IEC6173O.2 光伏组件的安全性测试要求

(4)GB/T18479-2001《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 概述和导则》 (5)SJ/T11127-1997《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导则》 (6)GB/T 19939-2005《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7)GB/T 19964-2005《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8)Q/SPS 22-2007《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9)CSCS85:1996《太阳光伏电源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10)GB50794-201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11)GB50795-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12)GB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3)GB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

对于标准的采用还应符合下述原则:

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执行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承包人提供,发包人确认; 设备和材料执行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或国际标准;

建筑、结构执行中国电力行业标准或中国相应的行业标准。 6 技术要求

本部分是对系统和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除特别说明外,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经济运行。 6.1 总的技术要求

包括的所有需要的系统和设备至少满足以下总的要求:

2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造价要经济、合理,便于运行维护; 2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是新的; 2高的可利用率; 2运行费用最少; 2观察、监视、维护简单; 2运行人员数量最少; 2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节约能源、水和原材料;

2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的调试、启/停和运行不影响原有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且其进度服从电网系统的要求,承包人应在调试前5天提交调试计划。

2太阳能装置能快速启动投入,在负荷调整时有良好的适应性,在运行条件下能可靠和稳定地连续运行。具有下列运行特性:

(1)能适应原有系统负荷的启动、停运及负荷变动;

(2)在设计上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包括施工、检修需要运输通道以及后续的上下楼维护通道; 2在招标文件书中关于各系统的配置和布置等是发包人的基本要求,仅供承包人设计参考,并不免除承包人对系统设计和布置等所负的责任。

6.1.1电性能要求(其中并网技术指标实施时应符合电网企业并网要求)

(1)系统电压:

(2)并网输出电压范围:AC 230/400V±5%; (3)并网输出频率范围:50±0.5Hz; (4)最高运行电压:AC 255/440V

(5)系统效率:大于额定输出的50%时,平均功率因素应不小于0.9;

(6)光伏系统并网运行时,电网接口处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GB/T 15543规定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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