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恢复正常营业秩序,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银行业和受波及地区社会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突发事件应对处臵中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价,对于做出突出贡献或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同时,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继续加强银行业个人理财产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修改或完善监管措施和预警监测体系,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此外,如风险环境或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改,以提高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2009年12月30日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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