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制度

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屡教不改者将做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到任期满结束时,根据最后得分评比优秀助理。

第十二条 根据考核得分,部门内助理分优秀、称职、不合格三档;比例为

优秀者一名,不合格者为得分最低一名(根据各月具体得分会有所变动),其他评为称职。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细则

第十三条 考核实行评分制,共120分,其中基础分100分,奖励分20分。

最后得分由应得分减去所扣分组成。

(一) 基础分项:(总分 80分)

德:( 25分)(每项五分)

1. 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主要以是否参与并通过党课

考试,党员能按时写思想汇报为依据)

2. 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以组织参与活动的次数和质量以及活动后能否及时总结并作交流为依据) 3. 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 以部门工作的效果为依据)

4. 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以平时的表现为依据)

5. 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以学院学校相关部门的登记

数据为依据)

能:(30分)(每项五分)

1. 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以部门各月计划总结的质量

为依据)

2. 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以活动评分标准的评分

结果作为依据)

3.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完成任务的同时,展示自己工作的亮点。 (以工作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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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作为依据)

4. 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

可行性建议。(从活动中活动后的总结中反映)

5. 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高,文字写作能力强。(以计划总结的写作质量

为依据)

6. 能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发挥到桥梁纽带作用,给分团委学生会带来同学们的

最新动态。(从月度、年度总结中能否反映同学们的意见,提出建议反映)

勤:(25分)(每项五分)

1.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从活动现场的表现及签

到等考勤来判定)

2. 模范地执行学院、分团委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能向同学们及

时传达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决议和相关动态。(以相关部门登记数据和从同学们的反馈意见作为评分依据)

3. 参加学院本年级会议,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参加本部门会议,在会议中有所

思考,有所收获。(从会议出勤情况登记和本部门会议记录反映) 4. 重视上级布臵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以活动评分标准的评分结果作为

依据)

5. 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提出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不足并提

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干部视各助理与其的交流程度来评定) 绩:(20分)

1. 学习绩点每个学期达到3.8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性活

动并获奖。(20分)

2. 学习绩点每个学期达到3.5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性活

动,但未能获奖。(15分)

3. 学习绩点每个学期达到3.0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性活

动,但未能获奖。(12分)

4. 学习绩点每个学期达到2.5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性活

动,但未能获奖。(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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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习绩点每个学期达到2.0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性活

动,但未能获奖。(8分)

6. 学习绩点每个学期达到1.0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性活

动,但未能获奖。(5分)

(二) 奖励分项:(总分 20分) (分数溢出者按满分20分给予)

1. 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助理者加5分,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助理加3分; 2. 参加校级或其他高校比赛中为学院及学校争得荣誉者加5分,未获得荣誉加2

分;

3. 参加院级各项活动中获得名次者加4分,未获得名次加1分; 4. 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作斗争者加3分; 5. 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者加2分; 6. 是党员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加2分; 7. 获得院级各类奖学金加3分,校级加5分;

8. 一次性通过CET、四六级英语考试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加4分。 9. 各级会议、活动全勤者加3分/学期

(三)扣分项:

1. 各级会议迟到一次者扣1分,无故不到者扣2分/次(两次请假视为一次无

故不到,累计三次无故不到者视为不合格); 2. 上课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扣2分; 3. 违反晚息制度一次扣1分;

4. 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扣1分; 5. 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扣1分/次;

6. 其他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1分; 7. 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者每次扣1分; 8. 有一门课程补考扣2分,重修扣3分; 9. 受到校级各项处分,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10. 受到院级各项处分,视情节轻重扣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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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生干部所在宿舍不达标扣2分。

(四)淘汰项:

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助理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助理并建议考核委员会予以淘汰:

1. 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 2. 考试作弊被抓者。 3. 学习成绩三门不及格者。 4. 对懒惰散漫的助理规劝不听者。

5. 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6. 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7. 严重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 8. 考勤旷课到累计15节者。 9. 违反晚作息制度累计超过三次者。 10. 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11. 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12. 虚报谎报奖扣分情况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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