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题答案

出,它主要有税基式、税率式、税额式和延期纳税式等四种形式。税式支出概念的确立却对形成正确的理财治税观念和对其进行科学预算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1)税式支出概念揭示出了税收优惠的财政实质,使过去人们在观念中互不相干的税收优惠与一般性财政支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2)税式支出概念的确立,使税式支出与一般性财政支出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明确的对比关系;(3)提出税式支出概念,有利于加强对税收优惠的管理。

税式支出的管理的内容:(1)确定适度的税式支出规模。税式支出的规模究竟以多大为宜,是由税式支出的财政实质及包括税式支出本身在内的整个财政支出的内部结构决定的。从理论上说,税式支出的规模,必须以保证必要的财政收入为前提。(2)建立税式支出预算制度。目前各国对税式支出的预算管理,主要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准预算管理和非制度化的临时监控等三种模式。

5.试从税收原则的角度对最低税负制进行评价。

最低税负制实质上是用来调整高收入者税收负担的一种变通方法。就制度设计本身而言,最低税负制就不是一个最优的选择。

最低税负制通过让高收入者承担基本税收负担的方式,提高了受影响纳税人的平均负担率,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税收公平。然而最低税负制的征税范围,在实践中很难做到仅仅局限为高收入者,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国家最低税负制的宽免额并没有与物价变动有机地联系起来,使得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者,因为物价上涨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原因,也先后成为最低税负制的纳税人。此外,最低税负制的税率一般都不是很高,一些高收入者即使适用了最低税负制,也因为税率不高,使其缴纳的税收不多,而对税收公平的改善不多。

最低税负制是一个选择性的体制,从并不是所有的税收优惠项目都会回计入最低税负制的税基,总是有部分项目会因为某一方面的原因,被排除在回计范围之外。正因为具有选择性,所以最低税负制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效率损失。

各国较多采用的替代式最低税负制,是与常规税制并行运作的,使得税收制度变得更为复杂;而且在常规税制下可以进行的各项税收扣除和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在最低税负制下有些却是不允许的,因而纳税人为了履行最低税负制规定的纳税义务往往不得不设置两套会计核算报表,并进行两次计算。低税负制直接违背了税收的简便原则。

6.各国为什么要加强反避税?通常采用的反避税措施主要有哪些? 虽然避税不直接违反现行的税收法律,但由于避税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扭曲了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状态和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国际避税还会影响国际资本的正常流动,因此各国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反避税措施以防范日益扩大的避税活动。

各国采用的反避税措施主要有:(1)加强税收制度建设。完善税收制度是最主要的反避税措施,其一般形式是制定各种反避税条款,具体包括制定带有一定概括性的一般反避税条款、制定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相结合的反避税条款以及对主要避税活动制定有反避税措施的综合全面的反避税条款。(2)延伸纳税人在反避税中的义务。为了在反避税中不致于因为取得信息等方面的限制而难见成效,各国常常在税法中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纳税人负有延伸提供税收情报的义务,要求纳税人或与纳税有关的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税收情报,使政府可以取得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资料。有的国家还规定纳税人负有就某些交易行为事先征得政府认可和同意的义务,使政府对某些有可能导致避税的行为进行有效的防范。还有的国家规定纳税人负有对避税案件事后提供证据和证明的义务,从而有助于减轻政府在查证避税案件中的负担。(3)加强税务管理。通过加强税务管理来实现反避税,具体包括加强税务审计、加大税收处罚力度、强化避税与反避税信息的搜集与交换工作、成立专业的反避税机构以及争取银行的合作等具体措施。(4)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是跨国反避税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列有反避税条款,规定缔约国各方负有相互提供对方国家的纳税人在本国的收入和经营活动等方面情报的义务,并对有关的事宜相互提供方便。在

协定中,还要就国际关联企业间的转让定价等问题协调一致。

第5章 税收负担转嫁与归宿

1.税负转嫁的实质是什么?

在发生税负转嫁的情况下,纳税人不再是实际的负税人。这时,税负转嫁就必然产生国民收入在名义纳税人与实际负税人之间的再分配问题,由于发生税负转嫁,一部分人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而另一部分人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却减少了。但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税收负担转嫁既没有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总量,也不会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总量。可见,税负转嫁的实质则是在宏观税收负担或税收总收入既定的前提下,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与负税人之间实现的再分配。

2.影响税负转嫁程度的因素有哪些?

在现实中,税负转嫁的程度主要受供求弹性的大小、市场结构、税种的性质以及征税范围的宽窄等因素的制约。商品的供需弹性,是影响税负转嫁程度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影响或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税负转嫁的情况也是不同的。时间因素也能够影响税负转嫁的广度和深度。税种自身的性质和课税范围的宽窄,也影响着税负转嫁程度。

3.试分析供需弹性对税负转嫁程度的影响。

由于税负转嫁是和商品交易中价格的升降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税负转嫁的实现以及转嫁实现的程度,必然要受到商品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的约束。一般来说,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大,生产者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把税收负担向前转嫁给消费者就越困难。因为在需求弹性比较大的情况下,消费者的需求对商品价格的变动很敏感,销售价格稍微提高一点,就会引起需求量的大幅度下降,生产者的利润也会因销售量的急剧减少而迅速下降。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是很难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将税收负担转嫁出去的。相反,商品的供给弹性越大,生产者就越容易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负担,因为商品的供给弹性越高意味着该商品的生产者越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而调整生产结构,这样在与原材料厂商及消费者的交易中,生产者就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因而就越容易把税负转嫁出去。

4.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税负转嫁与归宿有什么不同?

(1)完全竞争市场中的税负转嫁。在短期内,单个厂商无法通过单独提高价格的方式将税收负担转嫁给购买者负担,这是产品的同质性和存在诸多同类厂商所决定的。从长期来看,可以实现大部分税收负担的转嫁,但这并非是由单个厂商的力量而形成的,而是透过整个行业的力量实现的。

(2)完全垄断市场中的税负转嫁。由于垄断厂商没有竞争对手存在,所以无论是在短期还是在长期,垄断厂商都能改变价格。垄断生产者会千方百计地将税收负担转嫁给购买者,但转嫁的程度仍要受产品的供需弹性大小的影响。需求曲线越缺乏弹性以及企业的边际成本曲线越平直,垄断厂商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的税收负担份额就越大。

(3)垄断竞争市场中的税负转嫁。在垄断竞争市场中,单个生产者可以利用产品的差异性对价格进行适当的调整,将税收负担向前转嫁给消费者,但由于此时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竞争,而没有形成垄断市场,所以单个生产者只能实现税收负担的部分转嫁。

(4)寡头垄断市场中的税负转嫁。如果寡头垄断厂商已就政府征税达成提高价格的协议或默契,那么寡头垄断厂商就可以各自提高价格以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负担,当然转嫁的程度有赖于供需弹性的对比。但是如果寡头垄断厂商没有就政府征税达成提高价格的协议,那么每个寡头垄断厂商都不会轻易试图通过提高价格来进行税负转嫁,此时寡头垄断厂商将自己承担主要的税收负担。

5.市场期限对税负转嫁有什么影响?

根据时间长短的不同,可以把市场区分为即期市场、短期市场和长期市场。不同的市场期下,生产者的供给弹性存在较大的差别,因而税负转嫁的可能性也是不相同的。

(1)即期市场。即期市场中生产者难以立即作出转换生产的反应,消费者也难以立即作出替代消费反应,但相对而言,作出消费替代的反应比作出生产转换的反应要容易一些。即期市场中生产者一旦被课税,他将难以通过价格的变动来转嫁税收负担,其缴纳的税收绝大部分势必由自己承担,在销售容易变质或时效性较强的产品时就更是如此。

(2)短期市场。在短期内,生产者的生产设备无法变更,但是可以适当调整产品的生产数量,虽然在短期内对生产者征税,生产者可以转嫁出一部分税收负担,但只能转嫁出一小部分,更多的税收负担还是由生产者负担。

(3)长期市场。在长期内,生产者不仅可以调整产品的生产数量,而且生产设备也可以变更,生产量的减少将导致市场价格的上升,此时生产者就可以通过价格变动把大部分的税收负担转嫁出去。

6.试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分析在取得相同税收收入的情况下,政府分别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的税负归宿。

在取得相同税收收入的前提下,政府分别课征从量税与从价税的均衡状况,可以用下图来说明。在下图中,D为政府征税前的需求曲线,它与供给曲线S相交于E0点,决定了政府征税前的均衡价格和数量分别为P0和Q0。如果政府对消费者课征税率为t的从价税,则政

'

府课税后的需求曲线为D,它不是把政府征税前的需求曲线D以在每个量上相同的绝对额往

'

下平移,而是把政府征税前的需求曲线D在每单位以同一比例往左下方移动得来的。D与供给曲线S相交于E1点,决定了政府征收从价税后的均衡价格和数量分别为P1和Q1。此时,生产者获得的价格为P1,消费者除了要支付均衡价格P1外,还要缴纳数量为P1t的税款,即其实际支付的价格P2等于P1(1+t)。在征收从价税的情形下,生产者承担的税收负担为P0P1E1G,消费者承担的税收负担为P0P2FG。

从量税与从价税税负归宿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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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对消费者每单位课征数量为u的从量税,此时的需求曲线为D,它是由政府征税前的需求曲线D向左下方平移u个单位得到的,并且它与政府课征从价税后的需求曲线''''

D相交于E1点,只有当D和D在E1点处相交时,才意味着政府课征从量税和从价税获得的

''

税收收入相同。D与供给曲线S相交于E1点,决定了政府征收从量税后的均衡价格和数量分别为P1和Q1。此时,生产者获得的价格为P1,消费者除了要支付均衡价格P1外,还要缴

纳数量为u的税款,其实际支付的价格P2等于P1+u。在征收从价税的情形下,生产者承担的税收负担为P0P1E1G,消费者承担的税收负担为P0P2FG。

可见,在竞争性市场中,政府课征同样收入的从量税和从价税,在商品价格和税负归宿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应。

第6章 税种设置与税制结构

1.结合国民经济循环流程图,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种设置。 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都是一个周而复始、不断循环的过程。在标准的“两部门模型”中,家庭出售生产要素和购买产品以及企业出售产品和购买生产要素的行为,使得整个经济运行中存在着两种方向相反的循环运动:一个是收入和支出按照顺时针方向进行的货币流动,另一个是产品和要素按照逆时针方向进行的实物流动。整个国民经济就是由这样周而复始地循环运动着的家庭和企业的收支流程组成的有机体。

国民经济循环与课税点

在现代社会,各国一般都是根据货币资金流动以及商品和劳务流动的具体特征,在国民经济循环中选择并确定一些课税点或课税环节来征税。政府在国民经济循环中选择的课税点的位置不同,就会形成不同的税种:在图中点1处对居民收入课征,形成个人所得税;在图中点2处对个人消费支出课征,形成综合消费税或支出税;在图中点3处是对个人储蓄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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