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人身事故案例分析

施放的B相钢芯铝绞线与1号杆上A相带电的塑铜线发生摩擦,磨破绝缘,导致施放的钢芯铝绞线B相带电,使赤脚在水田中拖线的人员触电。

2.施工措施不当。违反《安规》5.2.2“邻近带电的电力线路进行工作时,??采取有效措施,使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牵引绳索和拉绳等与带电导线符合安 全距离(10kV及以下1m)的规定。”未将1号杆上线路停电,使施放导线的1号杆上保留有电源。

3.工作班成员擅自离岗。钟X x未向工作负责人汇报自行离开,未发现施放的导线与带电塑铜线摩擦。

4.拖线的农民工劳动保护不到位。当天施工地点在水田中,大部分作业人员打着赤脚在水田中工作。发生触电时,带电导线一人体一大地形成导电通道,电流大于人体的摆脱阈,致使多人触电死亡。

三、暴露出的问题

1.施工作业组织管理不严。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合理,作业地点保留0.4kV电源;施工方案审批人员审查不严、不细,对1号杆上保留有带电的低压线路,未提出质疑和有效的改进意见。

2.安全意识淡薄。作业人员对现场不完善的安全措施视而不见,未能发现并指出施工中潜在的安全隐患;工作监护人等人员工作责任心差,施工过程中未能履行安全职责。

3.施工准备不充分。未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施工前未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组织现场勘察,查看施工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并做好记录。依据现场勘察结果和施工任务,制订施工方案和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从事此类作业,作业的杆塔上不得保留带电的线路,并且要确保施工作业区域与带电部分有可靠、明显的断开点。召开班前会,组织学习施工方案和“三措”,明确人员分工、施工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标准,开展作业中的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2.办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按工作任务准备工器具和施工材料。

3.工作前应检查放(撤)线和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工作负责人组织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重点部位设专人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以上2起事故是在施放导线的过程中, 由于工作地段有未经可靠隔离的带电线路,施工中施放的导线与带电的低压线路摩擦,磨破低压线路绝缘层,导致施放的导线带电,造成人员触电,发生群伤群亡事故。

在这2起事故中,作业环境都是在水田中施工,拖线的临时工为了工作方便,大多打着赤脚,未严格按照劳动保护的要求着装,人体与大地接触良好。当施放的导线突然带电时,双手拽着导线的农民工触电后,由于触电电流远大于人体的摆脱闽,造成人体较长时间触电。 这2起群亡事故警示我们,在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时,要查明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被跨越的线路必须逐一查清其送电电源,切不可凭经验、凭印象来确定。我们勘察工作中的一时疏忽,都可能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在从事放(撤)线施工中,由于参与作业的人员多,工作地点跨度相对较大,要根据施工方案中规定的作业方法及步骤,逐项落实。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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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1日,某县电力局在更换配电变压器熔断器熔丝工作中,因工

作人员冒险作业,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具,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6月21日晚,某县电力局所辖某村西台区低压线因暴风雨造成短路断线,配电变压器熔断器熔丝熔断。22日凌晨5时30分,供电所农电工李x X接到客户的报修电话后,便独自到现场处理故障。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先将该台区JP柜内两路低压出线的空气断路器断开,后又将配变台架上的高压lOkV隔离开关断开。李X X在连接完断落的低压导线、更换跌落式熔丝管工作后,在恢复送电合跌落式熔断器操作过程中,误触及lOkV带电部位,触电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无人监护,冒险作业。李X x接到报修电话后,未向供电所报告,独自一人到现场处理故障,违反《安规》2.3关于电力线路作业的工作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冒险登杆作业。

2.安全工器具准备不充分。由于李x X仅携带了单段绝缘操作杆,站在地面操作不到跌落式熔断器,于是站到变压器台架上进行操作。操作中李X X未能保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触及带电设备,造成触电。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事故处理程序不规范。接到报修电话后,未及时报告供电所,而是自行进行故障处理。

2.安全意识淡薄。李X x独自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作业,缺少基本的安全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差。

3.安全工器具管理不善。员工个人持有停送电操作工具。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及时向供电所负责人汇报,由供电所负责人安排进行故障处理。根据工作安排和事故现场情况填写事故应急抢修单。至少安排两人进行作业,按规定配备足够合适的安全工器具。

2.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停电作业必须履行许可手续,作业人员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进行工作。

3.按事故应急抢修单要求将安全措施认真布置到位。 4.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中的危险点和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加强现场监护。

[案例二]

2004年4月11日,某县电力公司在安装用户电表工作中,因安全距离不够,误碰高压引线,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4月11日,某县电力公司职工王X X未经请示,擅自到其管辖的村内1号变压器台架上安装电能表。王X X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拉开配变跌落式熔断器后,未采取其他相应的安全措施,登上变台电杆作业。作业过程中王X x头部不慎触及带电的lOkV高压引线,造成人身触电死亡身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无人监护,冒险作业。王X X未向本单位请示,擅自在无人监护、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登变台电杆作业;登杆过程中又未保持与配电变压器lOkV高压引线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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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票作业。违反《安规》2.3.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未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导致安全措施未落实。 3.未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违反《安规》7.1.3“进行配电设备停电作业前,应断开可能送电到待检修设备、配变各侧的所有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的规定,作业前未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气作业;工作无人监护,单人在变台电杆上作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意识差。作业人员在现场安全措施不能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登杆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办理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2.进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针对作业的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注意防范。

3.进行停电操作,并在工作地段验电、装设接地线;人身和工器具与邻近的10kV带电设备不能满足最小0.7m的安全距离时,须将邻近的10kV带电设备停电。

4.设立专责监护人,现场工作监护人应做到全过程监护。

[案例三]

2005年9月21日,某供电公司电力工程公司,在变台安装作业中,因移动横担时与带电导线未保持安全距离,误碰带电导线,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5年9月21日,某供电公司电力工程公司为用户进行变台增容改造(在原125kVA专用变后侧增设一个2.25m高的平台,放置一台200kVA变压器,安装避雷器、跌落式熔断器及金具等)施工。下午3时20分,工作负责人周X x接到电力工程公司支部书记曾X x的电话:“下午停不了电,你们把避雷器、跌落保险、倒挂线横担装好,等供电所来搭火,要注意安全。”现场在未办理工作票、未进行危险点分析、未落实监护人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周x X安排工作班成员刘X登杆安装横担。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刘X移动横担误碰上方带电的10kV 线路,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在邻近带电导线的施工中,未保持与带电设备的距离。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安规》5.2.1关于邻近带电线路进行工作,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与邻近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lm的规定,在杆上移动横担时未能保证横担与上方邻近带电导线保持最小的安全距离,横担触及带电的线路,造成手握横担的作业人员发生触电。

2.违章指挥。现场工作负责人周X X,在未办理工作票、未进行危险点分析和进行安全交底、专责监护人不落实的情况下,违章组织工作班成员在带电导线下方的变台杆上冒险作业;支部书记曾X x在明知线路没有停电,仍安排工作负责人进行施工。

3.邻近带电设备工作,未落实工作监护制度。违反《安规》2.5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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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的规定,专责监护人未落实,工作负责人未负起监护责任,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失去监护。 三、暴露出的问题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在现场工作条件发生变化(线路已不能按计划停电)的情况下,支部书记曾x X违章指挥,安排人员进行作业;此次作业未办理工作票、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交底,邻近带电线路作业,不落实专责监护人,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现场施工人员自我防护能力不强,未针对邻近带电线路作业这一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根据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应组织勘察办理第一种工作票,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防控措施。

2.工作负责人召开班前会,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讲明工作方法及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明确人员分工,落实现场专责监护人。 3.布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进行认真监护,时刻提醒作业人员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案例四]

2006年4月11日,某供电公司供电所在没有停电计划、没有办理工作票的情况下,检修lOkV断路器,作业人员误碰断路器带电侧接线柱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6年4月11日,某供电公司供电所所长周X X,在没有停电计划、没有办理工作票的情况下,安排安全员郭X x和农电工甘x x对lOkV坊楼线小江支线10号杆隔离开关进行检修。在没有明确工作负责人的情况下,郭x x和甘x x带着验电器、接地线和登杆工具到达检修现场。甘x x未经请示、许可,就用绝缘拉杆断开了小江支线10号杆处的FFl9F—03柱上开关。同时,郭XX向所内值班员刘x x电话请示断开坊楼线(主干线)的断路器、做好安全措施并要求所里通知小江支线另一侧太冲水电站停机配合。甘X X随后在没有得到坊楼线已停电、太冲水电站停机配合的电话回复,也没有任何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即自行拉开了FFl9F—031隔离开关,接着准备验电。在郭X X到摩托车上取验电器时,甘x x登上了断路器支架,误碰到油断路器支柱绝缘子小水电上网侧接线柱,触电从杆上坠落死亡。接线示意图如图1—5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甘X X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等杆验电,违反《安规》3.3.2“验电时,人体与被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为0.7M),并设专人监护”的规定,等杆触及 带电设备。

2.违章指挥。所长周××在没有停电检修计划,未开具工作票,未明确工作负责人,未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的情况下,盲目安排设备检修。

3.无票作业。作业人员违反《安规》2.3.2工作票制度“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线路停电检修开关不使用工作票,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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