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烟气脱硝方案SNCR

5.1.1所供设备

1) 输送泵、称重给料机、喷嘴及其所需附属设备

2) 系统内所有仪表、测量装置、调节控制设备及其安装附件 3) 脱硝系统范围内的钢结构、楼梯、平台 4) 防腐、保温和油漆 5) 设计 6) 技术服务 7) 其它

5.1.2 对电气、仪表和控制系统的要求

采用的电压等级: 交流380/220V三相四线制;交流220V。供货方提出对保安电源的要求,由业主方提供保安电源。 5.1.3 设备材料

所有设备的材料是新型的和具有应用业绩的,在脱硝装置设计运行期间的各种工况(如温度、压力及污染物含量的变化等),不会造成超过设计标准的老化、疲劳和腐蚀,而且在任何部件产生的应力和应变不对脱硝装置的效率和可靠性产生影响。 5.1.4 土建

我方提供土建提资图,不负责设计、施工。 5.1.5 油漆和色彩

1) 所有加工件(除不锈钢外)都对其表面进行除锈处理。 2) 表面除锈采用喷砂处理。 3) 底漆在除锈处理后8小时内进行。

4) 设备装运以前,其所有部件进行全面清洗,清除所有污垢、锈物、油脂及其它杂物,保证产品内外清洁,并在工厂内按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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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标准进行涂漆。

5) 钢结构喷涂头道漆之前经喷砂或酸洗处理,发运前涂两道底漆和一道面漆。

6) 钢结构和设备采用防腐要求的优质油漆,涂刷不少于二底一面,底漆为富锌环氧漆,面漆为氯化橡胶漆。

脱硝系统的色彩与主体工程一致,最终的建筑设计及建筑材料装修标准提交业主方确认。 5.1.6 噪音

脱硝装置区域环境噪声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设备运转噪声小于85分贝(离设备1米处测量)。如果设备噪音水平或多个运行设备噪音叠加超出标准应配备隔音措施。 5.1.7 防腐

我方为管道(包括附件)提供必要的防腐保护。 5.1.8质量控制

我方负责对其供货范围内的设计、制造以及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储存等实行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提交质量控制手册,并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个项目(包括分包商的项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 5.1.9文件

设计中提供的所有文件标识明确的版次或最终版标记。供货方对提交文件的变动造成业主方的损失负责赔偿。

供货方提交的文件和图纸的改变(如升版)对修改之处作标记,以便于业主方清楚地找到改变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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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的设计文件交付进度满足本工程基本设计、详细设计、安装阶段供货方提出的工程进度的要求。

项目执行过程中,供货方和业主方之间的联络文件如传真、会议纪要等以业主方同意的方式进行编号。 5.2脱硝工艺系统 5.2.1 技术要求

供货方提供完整的烟气脱硝装置工艺系统的基本设计和部分详细设计,以及规定范围的供货和服务,并保证脱硝装置的性能。 本系统采用浓度为10%的尿素溶液做为脱硝系统的反应剂。 为了与锅炉运行匹配,脱硝装置的设计保证在锅炉负荷波动时有良好的适应特性。

脱硝装置满足如下运行特性:

1) 整套系统及其装置能够满足整个系统在各种工况下自动运行的要求,系统的的启动、正常运行监控和事故处理实现完全自动化。

2) 在电源故障时,所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设备,同保安电源连接,并提供详细的保安负荷清单。

3) 对于容易损耗、磨损或出现故障并因此影响装置运行性能的所有设备,即使设有备用件,也设计成易于更换、检修和维护。 4) 箱罐等设备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孔门,所有的人孔门使用铰接方式,且能容易开/关。所有的人孔门附近设有维护平台。 5) 所有设备和管道,在设计时考虑设备和管道发生故障时能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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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温度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6) 设计选用的材料适应实际运行条件,包括考虑适当的腐蚀余量,特别是使用两种不同钢材连接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并征得买方同意。

7) 所有设备与管道等的布置考虑系统功能的实现和运行工作的方便。

5.2.2 脱硝工艺系统设计原则 1) 脱硝工艺系统设计原则包括: 2) 脱硝工艺采用SNCR法。

3) 脱硝装置系统及设备能力按“当装置进口烟气中NOX的含量不大于550mg/Nm3时,保证脱硝装置出口烟气中的NOX含量不大于200mg/Nm3”设计。 4) 吸收剂为10%尿素溶液。

5) 脱硝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不应小于6500小时考虑,年可用小时数按7800小时考虑。 6) 脱硝装置可用率不小于90%。 5.2.3 脱硝装置主要布置原则 (1)总平面布置

供货方提供优化的脱硝装置布置方案,经业主方确认后采用,但业主方的确认或要求不解除供货方的任何责任。 (2)工艺管线布置

供货方设计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和沟道,包括架空管线,直埋管线、与系统外沟道相接时,在设计分界线处标明位置、标高、管径或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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